我是2012.2.15签的合同,租金是付的3个月的,还有700押金。到2012.5.15房子是到期,现在我们临时遇到事,房子不能再续租下去,房东要扣押我们的押金,理由是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就想说,把下一个季度的房租付掉,然后现在告诉他,下个月不再续租,那是否她应该把剩下两个月和押金全部退还给我?
我于06年12月份和房东签了一份合同,要租他的门面房3年,共已付租金70000元,已用两年,现我不想继续经营了,我可以要求房东退回未用的这一年房租吗?我们的合同就这一项未有明确说明, 问题补充:我们的合同有这么一条:在出租期间内,房东不得以任何理由要回房屋,
我于2009年8月1日与武威市租房一套,但在第二天我就被告知被某高校录取(这之前应分数过低已准备复读,故租房)所以我便打电话告知房东要退租,但听房东口气,他似乎不是很愿意,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我是否能退回钱?
房屋签订了10个月的租期,现在想提前退房,合同写“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2000元,租赁期满,房屋家具未有损坏,甲方退还全部押金。若房屋家具有所损坏,则由双方协商,从押金中扣除款项。”押金和租金能要回来不?多谢!!!急!!!
我家住七楼,于2010年装修,现六楼装修发现其阳台下水管道在装修时发现漏水,这个责任由物业负责,还是由我家和六楼业主负责?
但是我好不容易调出了800万左右的资金。耗时耗力搞了那么久。不可能就仅仅是退回资金就草草了事。我想请教下。这样可以要求索赔的吗
我们在房屋中介公司手中租了一个两居室,租金是3个月一付,我们付了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押金,还有额外的中介费用,现在三个月期满我们不想再租了,但是中介说我们没有住够半年不给我们退押金,当初签的合同里也有这一条,所以我想问问,这个合同条款是合理有效的吗
您好!我于1998年以房改政策从我公司(供电公司)购得房屋一套,(购房款已付公司已开收据),该房屋是我同事于某以商品房市场价购买又退房给公司的,退房期间房产证和土地证以于某的名字正在办理中,1999年8月两证办好后,我交的工本费公司开的收据领取了两证一直持有,购房后我在此居住至今。当时因两证已办好,我又是福
是这样的 我在江西吉安 沿江路租了个房子 一个月130 房东要求一次性交清半年房租 我交了以后 还交了 100块押金 总共 880 住进去前 里面是没厕所 也没洗澡的地方 房东当时承诺 以后洗澡可以去他那洗 上厕所可以去他那上 可是他经常不在家 所以这根本行不通 现在已经住了24天左右 我想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