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做生意借了高利贷,现因无力偿还已离开所在城市,希望有经验的律师能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并且解决此事,事情发生了逃避是解决不掉问题的我很清楚,所以请有经验的律师联系我,谢谢!
我是上海一个创业者,因今年国内经济不景气,客户尾款不能及时回笼,无奈之下,以我的36平方米的酒店式公寓(市场价格72万左右)拿去抵押给高利贷,借款10元,借款3个月,月利息为8000元,三个月后,客户的款还没到,所以一直延续借,每月交利息8000,到现在已经6个月了,已经利息给了他48000了,很无奈,利息太高,有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利
三年钱向民间放高利贷的接了3W块钱,利息高于当时银行利息不止4倍,期间由于无力还贷,就向别的高利贷借钱还原来债主。就这样一直滚,现在欠下的总债务已经到了100多W,现在债主都逼上门了。还扬言如果还不了钱就要他家破人亡。现在他根本无力还钱。我想向黄律师质询下他应该怎么做?就算去公安局自首,也不知道能不能解决
各位律师您好: 我是河北承德的一位朋友,前几天我的一个亲戚因为非法放高利贷被承德市刑警队抓了~!我想请问你点问题~! 我的这个亲戚常年以赌博 放赌局 放高利贷为生~!前几天被公安局抓起来了 现在在看守所, 他放高利贷的数额应该少不了~!估计最少在100万以上~!或许更多~~!应该没有什么刑事上的事情~!我想问下这样
本人于05年跟开发商签定购房协定.. 预付款30万...<相当于定金> 06年由于开发商资金不足,强烈要求 本人帮他借款20万.. 按2分利算... 07年开发商急用钱,又找本人借了10万.. 欠条是5分利息... 借款时利息是它自已说的,所以我才向别人借钱给他.. 不是我强求的! 现在开发商没钱还, 请问我的借款在法律上生效吗?能否得到保护
2005年我和一合伙人共同创建了一家公司,法人代表为那个合伙人。因经营不善在2008年双方同意清算了公司的财产欲变卖给他人,三方也签订了合同,(按两人的投资比例我占40%,清算后除去公司所有债务及费用我还得85万)因我有其他债务在身,签完合同后我离开了公司至今,但买方并没兑现合同,今年那合伙人也把公司租出去了,
我哥在上海的时候、在赌场输了20多万、我哥把我的车给抵押给他们、只因为还了一部分、因为我跟我哥开了一家网吧、我有70%的股份、只是两个人协议、没有做公证、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哥把网吧也给抵押出去了、因为法人代表是我哥的名字、我是否可以拿回我自己的车跟70%的股份、我与我哥的协议是否有效、当然、协议有两个人
我的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家中所有积蓄用于豪赌数额在100万。请问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我提出离婚请求怎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