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贾某所在的农户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共承包土地6亩,其中含贾某的土地份额1.5亩,当时订立的承包合同期限是30年,至今合同期限还未到。1990年贾某去世。1993年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开始,当时由于贾某家多数人均已变更为非农业人口,只有二儿媳妇和孙子女是农村户口,村里本着死亡人口不收回土地,新增人口不再给予土地的原则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变更为二儿媳妇郭某的名字。2012年村里土地因国家修建铁路被征用,请问贾某当年分得的1.5亩耕地获得的经济补偿是否属于贾某的遗产?
我因为在厂里上班时腰部急性扭伤为能痊愈,而引起扭伤一侧的慢性腰痛,医生说是扭伤恢复不彻底而造成的慢性腰肌劳损。此种情况我是否能够得到单位的经济补偿???
本人因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现申请报告已获得批准,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取经济补偿?另外,此类经济补偿是否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还是按照我们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
进公司已有二十多年,集体单位,签订的无期限合同。在分公司做管理工作,近几年没具体工作可做,一直在闲杂中,个人觉得是在浪费青春,想辞职。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是1993年进一家公司,200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做到今年由于家庭需要,我需要辞职回乡,请问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现在项目合同到期,单位是于11月初通知我的,我在单位已经工作两年了,单位不与我续签,所以给我两个月的经济补偿,是否还应该给11月的工资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0年10月中旬书面通知我公司想续签5年劳动合同(岗位、待遇等不变),我于10月下旬书面通知公司只想续签2年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我本人不愿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问在此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支付我经济补偿?
在搬迁后获得房屋补偿之外,还要其他的经济补偿,是否合理合法呢?
搬迁后,政府补偿和原来屋子一样面积大小的房子。不过原来的屋子地点好。可以利用地理条件,办些小买卖来维持家庭生活。新补偿得到的屋子,虽然面积一样大。但是根本无法用来谋生。 像这种情况,想多要些其他的经济补偿,或者希望得到的房子,是可以进行商务活动的房子。 这种要求是否合理呢?国家法律是否能保障这些权利
承包人过世,子女已转非农户口,或出嫁到外地,是否能继承承包土地
承包人过世,大女已转非农户口,在县城生活,无工作。二女出嫁到外地,农村户口,未分到土地,是否能继承承包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