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是在07年婚前共同贷款以我的名买的房,我一直都工作,09年7月至2012年3月我因生宝宝和看宝宝不能工作,现在要离婚房产要怎么分?
离婚原因是他非要在房产证上写上他的名字,我被逼无奈只好答应,那天我并没有答应他去办公证,也因上班实在太累不想去,当时我的孩子和他哥的孩子都还在睡,他就非说我出尔反尔因此发生口角,他还打了我,我很生气,于是提出了离婚。他还做出了种种不可理喻之事,把我关在屋子里不让出去,也不让上班,因我刚上班没钱,他也不给我零花钱,本来是他的父母今年说好给看孩子,他的父母也回了老家,孩子无人看管,孩子喝的奶粉也拿回了老家,请问下他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样做?他这种做法会影响房产的分割吗?
"我母亲照顾老人6年直至去年老人去世。其间其余的子女均没有提供任何赡养费,老人的退休工资1000余元由我母亲管理。老人名下没有遗产,老人居住的房子房主是我大舅。请问现在老人去世了,我母亲可否跟其余子女索要赡养费。如果老人名下有遗产,例如房产,遗产应该怎么分配。"
我今年离婚了,除了一套房子法院判给了我,就没有任伺财产了。。。房子是供的,房子被银行拍卖,拍了七十万,我欠银行三十五万,欠我朋友二十万(我朋友这里是我前妻和我一起借的,法院判我们还朋友这二十万),法院判我付给前妻二十五万,到时候,这钱是怎么分配的,会首先考虑先还谁的钱??依次是怎么还。因为缺口还差十
抵押贷款的房产离婚时要分给房产证没有注名的女方,女方应该怎么做?
女方和男方协议离婚,准备约定现住宅一套分给女方,但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住宅又刚抵押贷款,期限10年,在没有还清贷款情况下,可以过户吗?应该怎么样做到顺利过户维护女方权益呢?
我家是农村的,有个姐姐,家里有两处宅基地,我们小的时候爸爸不在了,爷爷和奶奶对妈妈不放心,就让出嫁的姑姑带着姑父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姑姑有一个儿子,过了两年妈妈改嫁了。现在爷爷和奶奶前几年不在了,我们长大后,姐姐出嫁了,我今年接的婚,接婚的时候说的是后面宅基地上盖的房子给我用,姑姑的儿子先接的婚他们
我和老公老2007年4月注册,7月份他家拆迁,分得2套二居室房,他爸妈给我们一套,但不知道房产证写的谁的名字,现在我们感情不和一分居两地一年多了,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应该怎么分,如果他家不同意我应该做什么?
我们是姐弟两个房主是我爸法规定婚前财产没有女方的,但是我爸有权立立遗嘱吗?如果他指定给女方有效吗?如果有效 我们应该怎么办?或者是我们应该提前做些什么,但是怎么作 ,做些什么?谢谢
房子是男方父亲出钱购买的,而房子在我和男方的名下!现在我们要离婚,如果起诉了 房产会怎么分割!男方父亲手里有跟卖方夫妇签署的购买协议,能够证明是他父亲出全资购买的房产!
之前和前男友在经开区买了一套房子,按揭,当时首付我付了小部份,房产证上有我们共同名字,现在分手了,他想我把名字去掉,之前协商好了。他也答应给的,后来去了房地产交易所,说按揭没有交付完不予办理过户,后来看他的意思不想给钱,只是想骗我把字签了。我本来就只想要回我出的那部份,他现在不愿意给,他到法院起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