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4年参加工作,于2003年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未与单位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 2005年入住后,单位于2006年底办理了内部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人为我,产权100%, 现在我服务将近18年了,想辞职,但单位说要收回住房,想请教各位律师: 1、 内部房产证已办,我现在辞职的话,单位是否能通过法院起诉或通过仲裁委员会收回我的房子? 2、 如果单位以房屋为由拒不办理我的离职手续,我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否有权力判定我退回房屋?
我帮朋友担保借钱,他用他爸的房产证做抵押,请问我有权对房屋进行处理吗?
2008.11.30,我帮一个朋友担保向另外一个朋友借44000元,他当时承诺12.15归还,用他爸的房产证和身份证作为抵押,并写有借条,标明归还日期,以及写有承诺书,按了手印.但从12.13起至,他手机一直关机,我16日到他家要钱.才晓得他是一个败家子,家里被他搞得一贫如洗,母亲还病在床上.他父亲说不管他的死活,与他们无关.并且他在发现自
我在上夜班的时候,犯困睡着了,被公司领导发现,对我进行月工资百分之二十共扣六个月的罚款处理。听说08年就将《 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他们这样做有其他法律依据吗?
本人1999年参加工作,于2003年以成本价参加单位集资建房,土地性质为单位划拨。与单位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在其他约定栏盖有“乙方承认并执行XXX单位集资建房办法的通知”章,该通知规定“参加集资建房的职工需写出为院服务的承诺书,在职在岗者工龄不满5年的须承诺为单位服务1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调离本院者,以原购房款扣
父母有房产一处,如母去世,则房产一半归父所有,另一半为父和其子女继承共有。父有权将所有房产买卖吗?或可将属其份额的房产买卖吗?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本人大学毕业后档案和户口都转到了就业单位(户口应该转到了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我想换个环境,辞职(还未办理手续)去另外一个城市(外省市)发展——工作目前未落实。这种情况下,我的档案和户口要怎么处理啊。。。
对上述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这里没有告知陈述和申辩的期限)
公安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告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告知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人: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告知内容: 1.(处罚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
单位小区宿舍,我们小区一业主,利用绿化地方自己制了一间房出租给他人,物业管理多次处理,但是没有结果,我们小区的全体业主怎么起诉这个人
我是预备党员,2011年5月22日预备。但在原单位辞职了,原单位书记给我开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了,现在不给我开了。我该怎么办?
父母单位房改房,父亲去世,房产是母亲名字,母有权直接出售吗?不需要办继承吧?
父母单位房改房,父亲去世,房产是母亲名字,母有权直接出售吗?不需要办继承吧? 房产证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此房是父母单位(父母在同一单位)的房改房,那么是否属于夫妻(父母)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定义的呢?母亲可否不用办理相关继承而直接出售此房呢?但有的中介公司说要办理继承,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