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济南市的,和原单位解除合同后有个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从医疗保险中支付,原单位将材料送到市医保办后,医保办说我现在有新单位,需要我提供新单位的账号和全称,将补助金打到我现在单位的账号,请问是有此情况吗?谢谢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按外省
我03年以前在四川的一个民营公司(总公司)工作,02年总公司在外省建分公司后03年调入外省的分公司(性质是:法人独资公司)工作,但所有保险都是由外省分公司扣款后在由四川总公司统一在四川参保缴费,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应在四川领取还是在外省领取(执行标准应是按四川标准执行还是外
四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9级伤残,当时只赔偿了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后继续参加工作,四年后才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还可以拿得到吗?
我是去年毕业的一个大学生,毕业后(7月份)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开始在该企业的一个自备电厂上班,因为工资低(大概每月有1100),我于今年5月份申请调到该企业的一个下属煤矿工作(在煤矿的工资有5000多),在8月3号上班时候摔伤,造成左肩锁骨中段粉碎性骨折,现已经做了钢针和卡环固定并出院。单位给我的工伤住院期是一
2006年在单位上班,2007年7月上班时受伤,在单位的同意下申请了工伤鉴定,2007年10月28日下达9级伤残鉴定书。2011年9月合同到期后我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时。单位为逃避工伤赔偿问题,要求在次重新伤残鉴定,我怕时间就了在做伤残级数会变。 有没有什么好办法,拒接再次鉴定,直接拿到补助金。还有
2010年7月我弟弟在以建筑单位上班有了工伤,当初是按8级伤残赔偿,安排继续留单位工作就没有给赔偿伤残补助,现在他们安排工作是门卫,工资是每月1400元,工作12小时,我弟弟不满意,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还能向单位方要伤残补助吗?
我是黔东南州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文认定为工伤,由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伤残",结论出来了2个月,到目前,医疗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还没有着落,因为我们单位没有参加工伤医疗保险,而且州里面大部分事业单位好象都没有参加的.象这种情况我们州怎么处理的?
我是85年的老工伤,97年工伤鉴定为五级伤残,但我也一直在单位上班。可现在单位转卖重组,根据单位自由选择的政策,我选择不留,一次性结清,我应享受哪些待遇?单位说85年发生工伤时还没有工伤条例,不应享受目前工伤条例规定的18个月的伤残补助金(以前一直未给),这个说法合理吗?有何依据?
我是省直事业单位的职工,2006年因工作造成右腿股骨胫骨折,后坏死,2009年作了股骨置换手术,2009年才认定为工伤,伤残签定为七级。现在单位以省直事业单位没有参加事业单位工伤保险为由,没有给付给伤残补助,我的这个要求合理吗?应怎样与单位协商?
我是七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列是应该享受12个月的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受伤前只工作了3个月,而且是实习期,工资非常低,我查过一些资料应该不满12个月要按上一年度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算,现在告到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给我的回复是:只有工作不满一个月的才是按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算的。我这种情况要按
工伤保险条列中规定的7级伤残享12个月的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那么这12个月包括实习期吗,我是实习了3个月,然后刚签订完合同一个月受的伤,现在劳动仲裁调节员说要以这3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算,我就不理解了,实习期虽然达成劳动关系,但是没有交任何保险,凭什么补助的时候要以实习期的平均工资为准,实习期的工资都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