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兄弟姐妹7个,92年村上分地前已经出去5个另过了。家里剩我,大哥和父母在一起生活。92年村上给分了四个人的地,93年大哥结婚另过父母给分了一个人的地种到现在。父母和我在一起生活到去世。今年土地国家征收了,我大哥和别的兄弟姐妹有权利要父母两个人的补偿款吗?父母分给大哥的那一个人的土地种了20年不生效吗?
父亲85年开始接种一家6口人的土地,98年签订了6口人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96年爷爷去世,06年奶奶也去世了,因为土地法30年不变的规定,去世的爷爷奶奶那份土地一直没退,后来家里又新增三人,也没有新增土地,现在土地被征收了,“地上构附作物”拆迁办以综合定额补偿方式把款全部打到村里再具体到每个社,现在社里又以家里
我是石门夹山镇浮坪村老百姓,我们的田地被石长铁路复线征收,可是补偿款按我们政府按6;3;1发放,也就是田地主60%,政府巧立名目拦截30%,10%作为劳动保障金。可是靠近我们的临澧县却是按90%发放,我就不明白一个市靠近的2个县是不是一个党领导,是不是一个天~
1998年在村委会召开承包土地会议上,家里退掉了本该属于自己的土地,当时会议口头承诺允许我家耕种自己开肯的土地,现在村里要征地了,我家能否获得征地补偿,能获得多少呢?征地补偿是按照在农村的户口还是按照占用耕地的承包方分配,如果是村内部分征地,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青岛至龙口高速公路莱西段占了我家口粮地,政府说按照三十年土地承包期剩下的期限,每亩每年补偿800元,但不是一次性付清,而是给你一个账户,由相关部门逐年发放。对么?户口簿的户主是我父亲,父母已经是80多岁的人了,剩下十几年的补偿期内,若他们去世,补偿标准是否会变化?
大哥和父母在一起生活很多年了,现在住在楼上老人每工资2800元母亲没收入,那么当二老过世后的遗产应该怎样划定那。
我爷爷有3子3女,我爷爷和我们家在一起住,爷爷有退休金,在生前也没有要其他子女赡养费,我爷爷在生前把一所房产过户给我,我爷爷去年过世后,我大伯和我姑姑就把我爷爷开支本拿走了。我爷爷过户给我的房子要动迁,我怕我大伯和我姑姑来争要,我该怎么办?
老人的女儿健在,老人的配偶已过世,如果老人将遗产给子女以外的人(据说已公证过,给了他侄子),但是子女对遗产分配和公证均不知情,是否有效。注:子女对老人很好,一切生活开销都由子女承担,老人的退休工资和存款基本都由老人自己存着,目前这些东西,包括身份证都找不到。之前老人的侄子来过,怀疑被他拿走。因为除了
我和爷爷奶奶平分两套房的三分之一作为遗产(公有住宅使用房不能拍卖小产权),爷爷奶奶迟迟不给补偿款,按评估标准我可以补给他们三分之二我要房吗?
各位律师请帮助—— 关于第一个问题: 老公房的承租人是我对象的外公,早已过世,但是租赁证书上的名字没用改过。该套房屋内的居住户口实际上有我对象,她外婆,她舅舅三人。2008年随旧城改造,政府分别给予三人补偿:我对象现金24w;她外婆现金24w;她舅舅以低于市场50%以上的优惠回购一套当地动迁房(当年实付价格约60w
老房拆迁后,老人生前与三儿子一家住一户,而大儿子一家独住楼下一户。 多年来,三儿子一家时常不在家 可以说老人生病都由大儿子一家来照应,左右邻舍都耳濡目染,直到老人一年不如一年。 但楼上的房子没有经过全家的允许早已过户给三儿子,这样该如何处理?如何合理分配这套老人生前与三儿子一家从老房子搬迁至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