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舟山一艘6米3渔船的船长,一年结束了,我们进行渔船的资产评估,买进的时候船是157万当时价格已经是买高了,现在我估的船价是120万!!现在这船价只值这么多了!!船分为11股,我占大部分!现在有一名船员要求他只亏6000块,不然就来我们家闹!!后来我们闹到了当地的渔办处,不过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拿的工作人员建议
我在自己家与三人合伙开了引线厂,之前跟合伙人讲好了,以我的证件入伙,他们作厂房。合伙人有一个是村干部,他利用职权把我的证件改为他的。我该怎么办?
我和合伙人2007年开了一间物流公司,我的股份比他少(股东只有2人),公司帐面一直亏,但是我发现上年利润表是盈利的,但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还是在亏,我还发现他做的内帐上有些收了钱但是没进帐的,现在我的情况很被动,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意见,我该怎么办?
那个时候因为公司(国有的)要合并成私有企业的了 很多人都下岗了,我爸爸还有其他叔叔要是要留下来的话要自己拿钱出来买股 ,所以就拿了5w元,然后就留下来收粮这些, 收粮是有提成的, 因为之前还有一部分的钱没有交上去, 所以就按每个人的股份多提了点。这种会被定性成什么,会构成犯罪么
前期在这边投资了一生意。中途找一朋友合伙。并且注册了公司,我是用货物、办公设备、前期周转资金的费用金额占有的股份, 他的后续投资的现金。 现在我们不想做了, 他这边不肯算我前期的周转资金(当时投资使已经使用完了,不过算了股权的),非要按后续投资的资金算,这样在法律上合理吗?
前期在这边投资了一生意。中途找一朋友合伙。并且注册了公司,我是用货物、办公设备、前期周转资金的费用金额占有的股份, 他的后续投资的现金。 现在我们不想做了, 他这边不肯算我前期的周转资金(当时投资使已经使用完了,不过算了股权的),非要按后续投资的资金算,这样在法律上合理吗?
母亲意外死亡,生前有过投资,投资情况只有母亲一人知道,现在其他投资商串通不承认母亲的投资,请问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其他投资商都是亲戚)
我是家里唯一的儿子,有三个姐妹。父亲的农村老房子常年失修,已变成危房。后来我把老房子拆掉,在原来的土地证上帮其建了两幢房子。父母也答应百年之后将房子土地证都给我。后来父亲去世,丧葬费医疗费都是我出的,还有盖房子的钱也全是我出的。现在我想把土地证公证到我的名下。一开始写了份证明,大家都签字盖章了,同意
我家住七楼,于2010年装修,现六楼装修发现其阳台下水管道在装修时发现漏水,这个责任由物业负责,还是由我家和六楼业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