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普通电器公司 规模50以下 乙方:大型软件公司 乙方发来法律公函说,甲方公司使用乙方公司的开发软件开发的产品进行商业活动,需要甲方跟乙方协商解决。 甲方在于乙方联系后,得知甲方公司根本没有发过这个产品,根据乙方无意透露的线索排查,是本公司的员工个人业余安装开发的,完全未公开过,后得知,该软件只有在甲方员工的简历中出现过。后主动联系乙方说明事实,乙方拒不接受这个结果,态度强硬的要甲方购买该软件,如不购买就起诉甲方公司侵权。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甲方该怎么做? PS:甲方公司的工作工具完全不会使用该软件,并且调查后已经对其员工进行了教育,并且已经卸载了该软件。
某公司使用的是我公司的盗版软件,明知道对方使用盗版,但没有什么证据,请问如何采集证据呢? 什么样的证据才有效力呢? ---------- 是该公司的员工说的,但该员工是不可能为我们作证的
公司的软件拿来的时候不说是正版还是盗版的,加密狗丢失后才说是盗版的。正版加密狗补办是500元(正版软件加密狗有唯一的编号),公司的盗版的丢失让我赔偿5000元,说买的盗版的是2万一套。赔偿方法是要么从工资里扣除5000元;要么再给公司买一套,公司承担一半费用。 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公司强制扣除我的工资我该怎么
我公司时一家制造企业,前一段微软公司来人交涉说我公司电脑用的全部是盗版软件,属于侵权行为。欲起诉我公司。请教各位律师,微软公司起诉有法律依据吗?我公司应怎样应对?
A单位中 负责人甲方个人名义 委托 我单位乙方 为B集团 开发软件, 甲方(负责人个人名义)与乙方(单位名义)签署有一份技术协议和一份合同, 金额60万,当时未明确产权归属。 近日获知,A单位(单位名义) 与 B集团(单位名义)签署 软件开发合同, 金额360万,软件产权归B集团全权所有。 另A单位在合作过程中,
个人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载并使用了SuperRam的破解版 弹出网页警告! 十分恐慌,望予以解答。 内容如下: 非法软件盗版和版权侵权的通知 软件名称:SuperRam 日期和时间:2012 年 2 月 2 日 10:8:47 上午 (GMT-06: 00) IP 地址:221.208.112.69 非法序列: 200812010106229E 版权侵权的说明
原公司员工A带领公证处的人员回到原公司,并在公司员工B的带领下进入到公司,帮助举证公司使用盗版软件,但是B不知道此行目的,B算是泄露公司信息吗?A构成犯罪吗?
在服务器上搭载很多的盗版操作系统(XP WIN7等),供大家免费使用,并不会直接收取操作系统的使用/维护费,但是通过拓充用户的硬盘空间/网络/CPU等硬件设施来收取费用(刚开始使用自动搭载盗版操作系统,也带有基础配置,也就是刚开始完全不收费,如果需要升级配置才收费升级配置!) 这样会涉及到侵权操作系统的开发方,会被提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