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在企业退委会工作人员,因我刚接手这工作,想咨询一下如果遗孀人员自己已参了社保后,企业的生活费还是否可以继续享受,有这方面的相关文件否?因以前在这工作的人员说,不能双重享受生活费待遇
关于退休工人遗孀是否可以向有关公司或部门索要生活费!!非常感谢!!
我爸是绵阳**公司的正式职工。于2009年自然老死。我们家生活也并不宽裕。我以前曾问过他们公司。说他们单位没有给遗孀拿生活费的说法。我是想通过法律来咨询一下看看他们公司这一说法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我又该按怎样的程序走
我继父是重庆自来水公司员工~!他有一个亲生女儿,但是多年未来探望过他~!现在继父逝世了~!他还没退休~!我是否可顶替他的工作呢?还是说要他亲生女儿才有资格?
我想帮个街坊老太婆咨询下:老太婆现年80多岁,老伴于83年去世,生前是合作商店的职工。其儿子于78顶替进入合作商店。后因经济体制改革,合作商店让其儿子提前退休。请问老太婆有没有企业退休遗孀生活费补助。
企业女职工终生重体力劳动。身患各种疾病。还要生孩子。照顾家。一生操劳。50岁已经女体质很差。就应该退休。特别是农场的农工。你们有点人性就让女性50岁退休。政府干部坐办公室100岁退休也无所谓。轻体力劳动。早晚都行。制定政策的干部们:问你妈51岁还能抗麻袋吗。能搬石头吗。要体谅劳动人的体力。50岁就让企业女人休
我老丈人是今年6月刚去世的,他是陕西省周至县一国企退休职工(现该国企已改制为私企)。去世后,单位说只有3500元的丧葬费,没有抚恤金,遗属(我爱人的母亲,系农业户口)生活补助每个月只有几十元。我想咨询您一下:(1)抚恤金有没有,有的话是多少。(2)生活补助按照陕人社发〔2011〕31号文件是不是应该是300元每月。
我所在的企业94年为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在县城征用了一部分土地用于建设职工生活小区,当时规划准备建10栋房,从94年到96年共建了5栋房,由于企业经营状况每况愈下,最终没有把剩余的房屋建完,我要问的问题是现在剩余的土地应该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