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打钱的凭证可以作为借钱的证据吗,可以用这个起诉吗?
2003-2004的银行转帐凭证是否可以用来作为借款证据来起诉受款人?
我的一位朋友在2003年至2004年6月间收到一老外委托其的湖北省的员工往其帐户打的三笔款,共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但不清楚湖北转帐人员用的是个人帐户还是机构帐户(办事处帐户),我的朋友与老外的朋友至今不认识.现在我的朋友和老外闹翻,老外要我的朋友还这笔钱,并说以那三笔款的转帐凭证做好证据,要向法院起诉.我想知道那三份
请问:仅仅有银行汇款的回执,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就是它可以
请问:仅仅有银行汇款的回执,可以作为起诉的证据吗?就是它可以当作欠条吗?
请问,朋友在14年3月借了一笔钱,从此消失,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和短信,能作为证据,起诉对方借钱吗
朋友借钱九千块未打借条,只在手机短信里提到,可以作为证据起诉
朋友借钱九千块未打借条,只在手机短信里提到,可以作为证据起诉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