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现老婆想把我的名字去除,即全部过户给她,我想咨询下,如果我们离婚了,我还能分配此部分财产吗?谢谢! 作为规避风险来说,我宁愿过户给老婆,也不要去做公证?因为即便过户给她了,即产证上只有她一人的名字,也是共同财产,理论上我们还是各享50%产权?另据了解,一旦公证离婚后是以公证
在深圳想卖掉婚后购的房产.房产证是只有男方名字,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不要妻子签字才可以过户呢,(买方首期后准备按揭,) 那房地产中介说,不用妻子签字的噢.房公司会给过户的.说房子是男方的名字,虽属婚后,也有权卖掉(房产证没有女方的名字) ,房管局可以过户 我的一个朋友前二年卖的房,婚后的,没让她老公签字就过户
因我母亲黎敏1993年去世,我外公黎伯(我母亲的父亲)1998年去世后,紧跟着1999年办理了继承公证书,公证内容为:“黎伯1998年去世,又因唯一女儿黎敏(之前)1993年去世,故黎伯的房产及余下财产应由其外孙黎杰代位继承。”由于那时我年岁尚小,暂不能过户。之后2008年我结婚后(住此房)因小孩要上户口,才办理了过户,现
登记第二天男方购买的房产,由于男方过错离婚时可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吗?男方可以单独转让吗?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在男方个人名下,结婚后,想把此房产由男方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如何办理?
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在男方个人名下,结婚后,想把此房产由男方个人财产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如何办理?
您好!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双方各有一套自己的住房,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请问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复婚吗?在民政局登记复婚是否会有什么问题?盼望回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