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去年怀孕生二胎,由于怀孕期间一直有流产现象,到最后宝宝没有保住,今年5月7日县计划办将我姐与我姐夫同时抓走,并分开关押,不容许家人探望,声称要问话,至今没有放人。 请问,计划办有权利这样做吗?如没有我可以上告吗?需要提供哪些相关的证据吗?
有一亲戚,夫妻是行、事业单位的双职工,曾利用某手段偷生了一孩子,现如今巳人了别人夫妻的户口,名义巳成了别人的子女了,但现在想以亲戚家的孩子在他家里常住并想在这读书,请问计生部门还有权追究这对夫妻的违法责任吗? 那请问,计生部门需要什么样的证据,才能有权追究这对夫妻的违法责任?
儿子因超生在逃,计生部门是否有权监禁其父亲或母亲?计生部门已经监禁其母亲,作为家属如何使用法律手段维权?请律师给予帮助为感。 超生的不是我
因为还没去结扎 计生办就到家里来抓人还强行关押了 跟他们说明了情况但他们说不管什么理由都不管 最后是逼着写要到什么时候交1万块的保证书才放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