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0年1月26日被同行雇佣他人持刀砍伤多处,其中头部两刀.我用手护头时做手食指的掌心骨被砍断.手腕骨被打碎.做胳膊砍伤两处筋被断为四截,腰间一刀长10多厘米.左脚后筋刚好没断,现在左手已无法弯曲食指已残,请问这种情况怎样赔偿?大约能赔偿多少?赔偿金包括那些方面?
我想请问一下,18年前的刑事案件,是一起伤害案件,可当时被告已经服刑并赔偿原告现金了,但18年后原告又来起诉被告赔偿现金16万,请问一下原告这样是合法的吗?
丈夫与他人合作一项目,项目金额达2000万,全由他人打入我丈夫账户,这笔钱投入到项目中去3个月后,对方要求退出,并要求返还2000万,因该钱投入到项目中,无法返还,并且之间有个简单的项目合作协议。对方不服,遂告他丈夫诈骗,刑事拘留了她丈夫。我对这些项目包括钱一概不知,如果被对方胜诉,丈夫因诈骗被判刑,这笔钱
鼻骨粉碎性骨折;折远端向下塌陷移位,左侧鼻骨局部内陷;鼻中隔向左偏曲。请问能构成重伤吗?如果不能,我治疗费及其他费用花了10多万,法院会判决被告赔偿这么多吗?
2007年在湖北宜昌市发生了一起因为农家的田地问题,事情恶化,导致发生双方打架斗殴,造成本人父亲被对方用刀捅死,2007年,经过法院判决:对方赔偿我方5万元,从事发到至今,对方赔偿金额只有500元,对方家庭有4口人,两个小孩,一个(姐姐)因为是刑事案件的主谋人,已被抓获,现服刑中,另一个是弟弟 现在在北京打工,
一星期前我朋友被刑事拘留了,但到现在还没收到拘留通知,无法联系当事人,这样的情况怎样才可以去会见当事人呢?
三人共同犯下的一个刑事案件。主犯判8年,附带民事罚款5000多元,两名从犯各判1年半并附带民事罚款1200多元。现两名从犯均已出狱,另一主犯尚在狱中。前不久,法院以责任连带制向其中一个从犯(甲)收取了2400多元(两名从犯的罚款)的罚款。又于半个月后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从犯(甲)的银行卡中直接伐拨5000多元。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