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现在是资不抵债,公司欠职工“三金”和工资,现在请问兼并,破产或者拍卖那个有利于工人的利益,其中三项的利在哪?弊在哪?现在要我们工人选择,因为我们工人对这些不懂,请帮忙给详细解释一下,急求!先谢谢各位律师了!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县印刷厂(隶属县宣传部)的职工,我该怎么争取到自己应有的权利!(详细情况是我1995上的班,是厂里的正式职工,到1998年怀孕后一直到现在都没有上了,厂里只给交了一年的养老保险,从没上班到现在厂里也没给发工资,也没有人过问,也没解除劳动合同。最近厂领导才一个个找谈话,说要解除劳动关系,关键
我是原重庆印染厂职工,一直在漂炼车间工作,从事漂炼工作20年,长期与漂白水接触(含大量氯气)、工业酸碱等多种化学印染材料,现已57岁,请麻烦问问,现在可以办理有毒有害工种吗?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谢谢
集体企业破产,将近退休年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资产拍卖补交养老保险,现有关部门答复是要求所有职工签名
集体企业破产,将近退休年龄职工要求有关部门将其资产拍卖补交养老保险,现有关部门答复是要求所有职工签名,总职工人数为54人,由于各种原因现只签48人,是否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