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1年4月份,开始调换地,经父亲苏训田和苏训安协商调换自留地,因苏训安当时没有宅基地,比较困难,经协商苏训安同意苏义强原住房一东留3米至3.5米做厨房,父亲苏训田和我(苏义强)及我的媳妇(李秀兰)商量并同意调换自留地和以上条件。(当时都是口头协议) 2012年4月27日,我(苏义强)的厨房因时间长久倒塌,我想原根基旧盖,苏训堂不让盖并且要在我(苏义强)的根基上面盖,因我(苏义强)不同意,而发生纠纷。如今我的父母已故,苏训安还见在,我(苏义强)去找大队、生产队来调节这个纠纷,经大队、 生产队负责人,还有一个知情人去询问苏训安并了解当时的情况,苏训安已告知这些人并证实以上所述所说的事实,可找苏训安和这些负责人去询问并证实
大姑姐亲手给我的身份证,合同书,只是本人因有事没有到场,口头委托父亲到场证明。这样过户的房产有效吗?我大姑姐现在否认给我的身份证是真的,说是我婆婆偷的,并说是我们伪造她的亲笔签名,请问官司打起来我的胜算有多少? 我有我大姑姐的身份证原件,有我公公婆婆的证词,有她的亲笔签名,这些都是千真万确的。
我母亲共有四个女儿,母亲去世前老家的祖屋倒塌了,如不重新盖房子土地就会被没收,所以我问询了其他三个姐姐要不要和我一起回去盖房子,他们都说不要房子,所以我就于2003年独立承担了2.9万元的盖房子钱,但是土地使用证名字写的是我母亲的。在2006年母亲去世后2006年又付出1.7万元装房子门窗等,2008年吊顶接水电等花了40
我父母99年买了1套我奶奶工龄的房,房屋原价6万元,因为有奶奶工龄我父母3万元买上,当时我奶奶问我大爷大姑买房不,我大爷大姑不买,我父母才买了,当时我母亲单位也卖房,4万元,因为我大爷大姑不买,这房子我父母奶奶一直住的,我父母才买上,房子没过户,房产本上一直是我奶奶的名字,前几年听说要拆房,奶奶一直说房子
我父母99年买了1套我奶奶工龄的房,房屋原价6万元,因为有奶奶工龄我父母3万元买上,当时我奶奶问我大爷大姑买房不,我大爷大姑不买,我父母才买了,当时我母亲单位也卖房,4万元,因为我大爷大姑不买,这房子我父母奶奶一直住的,我父母才买上,房子没过户,房产本上一直是我奶奶的名字,前几年听说要拆房,奶奶一直说房子
就是这样哈,我们2011年3月3号签的合同,,都是压一付三这样的方式的,他五月底来收了六月七月八月的房租,九月份他一下说要我给他四个月,说这样好算,当初我也想不明白,我也就按他的给了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的房租,这次的单我有保存在这里,他后面十二月底又来要了一月二月的房租,等于我们签的合同一年的房租他就全收
我房子对面本来是自家造的厨房,但是几年前有点踏了,叔就在没跟我商量的情况下自己把我家半踏的厨房退掉自己在上面造起了平房,前提是那块地也在我的土地证上,村里也证明我叔这行为只能算是他在帮我修葺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回那平房吗?谢谢问题补充:但是现在让他恢复村里也没法造啊,况且那时他口头承诺我结婚他就
我房子对面本来是自家造的厨房,但是几年前有点踏了,叔就在没跟我商量的情况下自己把我家半踏的厨房退掉自己在上面造起了平房,前提是那块地也在我的土地证上,村里也证明我叔这行为只能算是他在帮我修葺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回那平房吗?谢谢问题补充:但是现在让他恢复村里也没法造啊,况且那时他口头承诺我结婚他就
您好!老爸建一套居明房,兄弟2个,大概94年吧!大哥提出需要搬出去外面住,当时我们就把房屋作格价处理了,3方也同意但没写“下证明”,也给他钱。到2011年大哥找到老爸及我说现在房价在涨,需补差价,老爸不想把事情搞大,就协商同意补差价,而这次我们3方写一份”协议书”内容是以后此屋于大哥哥没关系了,属于我本的,
在农村里,村长把一处属于村里的旧房屋卖给了乙方,合同上的证明人是己方的老公,盖有村里的公章,但是村长没有把钱上交村里而是私收,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如果高村长贪污会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