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王某认识陈某(私企小老板),陈租王的车用以跑业务,几天后王有事就叫妻子李去跑了两天,陈某就看王的妻长得漂亮,就打起了坏主意。就请王在厂里开货车,他妻帮陈开小车。当时王不同意。 陈看王有一女和他儿子一同岁,就找借口说我们俩家打儬家,儬家没打成, 王那时觉得陈某的为人还可以,就同义了帮他开货车,当时陈的小车他因酒后驾车、未带驾驶证、行驶证被交警扣掉,王出了不少力,车没拿出来,所以就一用着王的小车他妻了开着,因女儿在城里上中学天天要接送,李和陈每天傍晚去接小孩放学,(顺路)就这样时间长了,他俩在一起的时间就多了,陈就利用这些机会买点小东西阿,吃的,慢慢的李和小孩对他就有了信认感。 他就成了王家的长客了,王俩口子因工作天天在陈厂里吃饭,陈、王两家的来往就很平凡了,买点菜、水果、礼品等的东西。王大陈一岁,陈就拜王为哥 ,这样两家的关系就更近一步了。 可王他那里知道,陈就将黑手伸向他妻子,李某她有个小毛病,一没事就去逛街,女人吗,难免有嫌贵的东西呀,陈办完事后不见人就找,见她在看衣服阿、手饰、化装品等的,陈就悄悄的买下等回到车上,送给她,她要还钱给他,他说是送你的你俩口子都帮我开车一点小意思你收下,在就是女人的如点爱占小便义,就这样。。。。。。!有了。。。。。。。。私情不亢悔守。 我知道她绝对不会那么寝复的,很不感相信呀!我的爱人,他17岁就进我家门的呀,从来都没有离开我半步的呀,我女儿15岁了,我已是小康水平。 后来我发现她身体不使,问她会说吗?不。最后是得了性病后,天天掉针呀我才发现,和手机短信才证实了她无话可说。 为这事我和她天天吵,女儿现在已离家出走了三天了不见人。我有一白个理由,一心就想杀掉他呀。。。。。。。。! 我上有72岁的老母、下有15岁的小女她还未成年啊,我不知所措,我想问问法律,掏个公道?,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就想杀人。!
被告周某,好吃懒做,一心想发大财。于是一次去云南某地出境到达缅甸,用5200元人民币向当地毒贩购买了920克海洛因,走小路携带回国。之后他将毒品分成小包装向吸毒人员出售,获利1万元。一次,他在售毒品时被我公安人赃俱获,经化验,毒品系假毒品。
因为认为原单位工龄买断给予的补偿不合理,集体到相关部门寻求补偿。请问,公安机关是否可以介入,是否有权将其拘留?若追查其责任,可能会作出如何判处?
关于员工在非工作期间突发脑干出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是否为工伤,该如何赔偿
厂里的员工被厂方派到工地工作,员工称岁数大了,体型胖了,无法完成该项工作,于是,厂方经理去接他回厂。下午四点左右,在回厂途中突发脑干出血,然后立马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日凌晨四十分死亡,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该如何赔偿。望各位专家给个合理看法。谢谢。
男方与女方1986年结婚,但是未领结婚证,他们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年,现在男方有外遇,请问他们的婚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离婚的话财产怎样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