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本人在2012年5月1号驾车在等红绿灯的情况下被追尾,现在肇事者只愿意赔偿我的车子维修费用,我的车是2011年11月这边购买,刚刚行驶9000公里不到,现在经过4s店评估维修费用是12000元,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我的汽车折价损失。
经过下桥红绿灯时,绿灯通行时我开车正常通行时发现地面有一个坑,随即我降速(具体有车子到坑钱有没有停下来我忘记了,反正我是刹车了),随即被后车追尾,当时我后备箱蹩进去一块,对方水箱损坏无法行驶,请问此事故中,责任如何判定?
我父亲于2009年6月28号早上6点在武汉北大道与一辆货车追尾,前车停在道路旁未设置任何停车标志,以致后车追尾,后车驾驶室报废,后车车主双腿粉碎性骨折至今不能行走!事后交警该如何正确处理这起交通事故?
交警已开出责任判定书,对方全责,但对方只有强制险未交三者险,对方对此有异议,我去4S店将车估价后对方说要请物价部门核实,但具体什么时候去核实他没说,有意拖延(因为此前我跟他说我我过段时间要用车),请问什么时候我可以提起上诉?上诉的时候我方除提供4S店明细证明外是否还需要物价部门的相关证明?
昨日,我们一家五口在车中坐着,等红灯,后面来了一辆小轿车,没有刹车,导致车追尾,把我们家的车撞了,人倒是没什么大碍,就是有点头疼,请问通过保险公司修好车了,可是车的性能和硬件都和原先不一样了,我们要求赔偿车的损失费,请问可以吗?
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轮胎掉落造成多车事故谁承担负责 我这车没有超载 也没有超速这轮胎是意外掉落为什么公安局扣车不还给我 派出所还找来律师说叫我出5万帮我跟保险公司打官司。这钱应不应该出,
本人驾驶私家车与一辆三轮发生事故,因本人汽车保险没有三者责任险,我又占主则,所以大部分费用我个人承担,本人汽车被交通队指定地点拆解,由修理厂列出需要维修的项目后,到物价局定损价格为4400余元。本人也与修理厂签下车在此修理厂维修的协议,此协议规定如果不在此修理厂维修,我需要加纳拆解费等费用,之后将近半年
11年下半年某月一晚,当事人母亲在市区某非主干街道过马路,被一路过汽车撞飞,撞破车窗,倒在马路边昏迷血泊,事发2小时后被120中心送入距事发地200米左右的中心医院(据医院病历记录),当时一耳骨和眼眶骨折,全身多处撞伤失血,经抢救和住院近2个多月治疗后出院,单眼永久失明无法治愈,经当地法医机构鉴定为伤残。事后
我把14万的马自达小轿车借给朋友,朋友给亲戚结婚做婚车用,结果发生事故,而且造成了一人死亡,我的车也将近报废。车有保险,现在我的车由谁赔偿,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