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2日下午,有十几个身着普通服装的人来到我的店内,扬言要收取80员的卫生费,当我对此事提出质疑时,他们的态度非常蛮横,即喊到:少跟他啰嗦,把他的东西拉走。见他们要搬东西,我连忙说道:“别搬了,80元我现在给你”。“刚才你干啥了,不行,已经晚了,搬东西包括并箱全部拉走”。随即店内物品即遭到其哄抢。
某年某月某日某时,某人驾驶出租车(黑的)并带一乘客,从某地出发,当车行驶至某地时,乘客拿出事先准备的尖刀,威逼刺伤驶员,抢劫现金某元,当罪犯正要开车门逃跑时,被驾驶员抓住,罪犯连刺驾驶员数十刀,驾驶员死于座位上。 公安机关已破案,罪犯已抓到,但保险公司不赔
当时是想买一俩走私车.后来被警察扣下经查是帐车. 当时买车时候写下协议.如果是盗枪车.卖方需赔偿我的购车款.现在卖方本人已跑. 请问我的购车合同生效吗.我可以去追回我的钱吗. 是在他被逮捕之前.还是之后. 法院可以受理吗.认同吗? 谢谢
我朋友于去年5月到深圳一家公司打工,因去年年底感冒严重,去医院确诊为尿毒症期,于是到今年6月,公司以一年期合同满为由,辞退员工,并同时停止协助购买保险,需然公司做出相应赔偿,但是表面我觉得合理,而实际上,如果我没有这份保险,对于一名农民工来说,实属无奈,我想借助叶律师的指点,这种情况下,有没有适当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