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刚开始签的,后来没签,每次都是付3个月,房东开收据的,现在我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到期,但是我提前两个礼拜和房东说过,这样剩余的租金和押金能够要回来吗?
我转了一间铺面,是在二手房东手上接的,没经过一手房东,而房东和二手房东的原始合同在我手上,我才发现房东与二手房东的合同上写着不让转让,而且上面的合同期还有三年,合同上写着第三年随行就事,现在是第三年,房东突然涨房租是原来的三倍,我现在不想做了,可以像二手房东退转让费吗?
你好 是这样的 我和房东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 ,交了半年的房租(2600月)和5000元的房屋押金 。4个月后 也就是现在 不想在租了,还有两个月的租期,房东说要把房子再租出去以后在退钱 和押金,如果两个月内没有租出去,会在第三个月的时候扣除押金以补充租金,一直扣完为止 请问 房东有权利这样扣完我的押金吗? 房
事情经过: 今年三月份租二房东A一次卧,提前支付了一个月押金一个月的房租,给我写了押金凭条。 但签合同的时候发现新增加了原先没有说过的卫生费共700多元,商量无果发生争吵,A找来人要了我的身份证,原先房子的钥匙被A拿走,让我要么签合同要么清户。无奈晚上跟他签了合同(合同从18日生效)并答应给他转租,
我与房东在2009年7月签订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我们未再签订合同,续交了一年的房租,可现在有事要离开这个地方了。想问问还剩下两个月房租租金和一个月房租押金。房东不给退。我也已经提前2个月告知房东,我要退房!请问能给退麽?期待律师解答!谢谢!
就是在去年11月的时候 我定了一个商铺 定的时候说交3万定金可以。写了一个房租定金的收条。三年15万,今年8月用房子,我钱交了后说有要5万,我说那我不租了 ,房东说可以,房子租出去了就给我钱,在11月房子租出去了 ,说我违约 少给我一万月 ,你说打官司 能要回来吗
我在天水市一商场租有一铺面,和房主签一年合同,期间由个人原因将铺面转租给第三方,收取一年房费(同房主交的),同时根据当地行业规则,收取转让费3万,签合同,现房租到期,房主要求收房,但第三方因经营不善,现在拒不交房,并向我索要转让费,称我方欺诈转让费。我市商场行业每天都有转让进行,从未有过此类事件,但
本人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底,从原神华国华电力公司员工李xx手中,以每个月1300元的价格租下其在电厂的单身员工公寓。由于知悉李xx私下出租宿舍的情况,所以一直没有签订租约。李xx告知,只需以其爱人的身份在员工宿舍住下即可。其中李xx收取一个月的租金1300元为押金,口头协议为必须完整归还李xx当时交给本人的门禁卡
我刚租的店面 不到一个月 房租我以交了一年的房租 现在房东给我说他的房子要从盖新房 要我搬走 可我的店面要装修 包含广告牌 机床搬进去的运费 等 我算了下总计我化了4万多元 房东现在叫我我搬走 他只退我房租 其他的不给予我补偿 我想知道的是 房东应该补偿我多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