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我的右手被他人拧成轻伤,2011年11月份已经破案,公安机关对犯罪人采取了取保候审。 同年7罪人又纵使其月份,犯侄子打伤我丈夫,构成轻伤,经较长时间的调解,2012年2月28日赔偿我家损失4万元。 没几天时间,2012年03月犯罪人又纵使其侄一家5口人手持斧子,私闯民宅,声称“要你们家花不完这4万块钱就砍死你们”。 像这种情况,1、他们都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2、我们该怎样依法追究他们得刑事责任? 3、对于犯罪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再次犯罪,公安局迟迟不抓捕,我们该如何做? 4、公安局不抓捕我们该怎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我本人胳膊的轻伤案已经一年多了,迟迟不抓捕犯罪人,时间上是否有特殊规定,是否有时间期限?望张律师及时帮我解析,为我们提供正确的维权途径。
之前是因为打架 进去不到一年被取保候审 出来后不到一个月 无故打了人 导致被害人嘴部缝了十多针 门牙晃动 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害 并威胁勒索被害人钱财2200元 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会如何判决?
我朋友2010年8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2缓3,监外执行!可2010年11月又因聚众斗殴罪被看守所拘留,聚众斗殴的事情发生在寻衅滋事前边。2011年6月30号开的庭,可现在都过去四个月了都还没有下判决,请问可以先取保候审吗?谢谢。。。。
我朋友2010年8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2缓3,监外执行。可2010年11月又因聚众斗殴罪被看守所拘留,他聚众斗殴的事情发生在寻衅滋事前边。2011年6月30号开的庭,可到现在都过去四个月了还没有下判决,请问能取保候审吗?谢谢。。。。
盗窃财物不到2000元,只承认有证据的罪行!犯罪人不赔偿损失,已经取保候审,受害人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
受害人多次被盗财物,后经录像取证,证实犯罪嫌疑人作案2起共得赃款1700元左右。其余几起由于没有证据概不承认,目前犯罪人不赔偿受害人任何损失。已经取保候审。我想知道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不是应该得到被害人同意方可执行取保候审。另外即使判刑也是缓期,如果被害人损失不能赔偿,还能判缓期么?
我男朋友是马鞍山人,因寻衅事件进去芜湖看守所待了1个月,今年8月份左右才开庭。家人把他取保候审回来了。 回来一个月了,这次因为点小事情进去看守所了。 这样的情况是送去芜湖还是马鞍山看守所呢?什么时候可以接见?如果判的话会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