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农村新增人口如何申请承包村小组的预留的公田,事实概要如下:我和老婆及小孩都已经取得我们村小组农业户口,但我们三人都没有承包地,只有我父母有,我们了解到我们小组有好几亩公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预留的土地应该承包给新增人口,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该如何申请承包地? 其详细的申请程序如何?申请书有何要求? 在申请期间,如果村小组队长、村委会主任、或镇政府推诿不同意该咋办? 如果像我们这种情况的社员比较多,那么他们受理时是不是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解决? 谢谢!
我今年已经23岁,由于出生的时候没有赶上分土地,所以到现在依然没有基本口粮地.说是承包的土地三十年不变.我现在还是农村户口,家里四口人,只有爸妈有土地.我和妹妹都没有.请问我和我妹妹是否有权利取得基本的口粮地. 没有基本口粮田的人口能否从这些承包土地中得到基本口粮田? 如果可以,需要哪些材料,走那些程序?
今天我看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看到了城镇居民与农村人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相差很大,想请教大家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划分的标准依据是什么?住在农村集镇的算是哪种对象?
各位大律师:您们好! 首先,感谢哪位老师能够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几分钟时间,来帮助我解答下面这个问题,谢谢。。 我和表弟都是从农村老家来打工的,老家位于县城郊区,去年,表弟家一次性分成三户人家,原先居住的房子自然就不够居住了,可是他家没有可用来建盖住房的宅基地,只有农田7亩,到乡镇府问了几次,都
松原扶余永平九连山村三社,四社农村新增人口想分得本村机动地,政府说没有文件规定,先要强卖,村民2/3以上签字同意分地,不知可以吗?有村民以自行分了机动地?合法吗?请律师帮忙,要不就会起农民冲突,明天村要强卖。寻求一个正确解决办法。先谢谢,急急急急急急急,,,,,土地承包法第28条没有细说怎么实行。。。
我是平顶山市新华区一农民,今年22岁,家有5口人,有父母,哥哥,姐姐和我。如今哥哥27岁,我家只有4间房子,哥哥马上要结婚,我也很快要结婚,但是家中房子实在不够住,因此急需在村上申请宅基地一处,但是村干部说本村目前没有宅基地,所以不能给。我想请教律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办,申请宅基地的程序是什么,我要怎样才能用
男方是深圳户口,女方是广东梅州农村户口,请问以后结婚了女方如何申请入深圳户口?需要哪些证件去申请呢?
男方是深圳户口,女方是广东梅州农村户口,请问以后结婚了女方如何申请入深圳户口?需要哪些证件去申请呢?
我们村去年有一块地被征用,有四十户人家对这块征用地有所有权,现已知征用款已经打到村委会,但一年过去了却没有发放征用款,这是否合法?还有就是我们村今年有几个新嫁过来的媳妇和新出生的宝宝,他们是不是有权利分到去年那部分的征用款?
公司规定员工如果在12月31日之后离职是可以正常拿到公司的年终奖的,但是我们几个同事离职后一直未收到公司合理的年终奖。几次电话问询,公司都不给予答复,请问我们如何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