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3月6日上午九点左右我下楼要骑电动车去买菜,走到停车点,却发现我的电动车不见了。立即询问了保安 ,我便四下寻找,还是没能在小区内看见我的车。我更加确定我的车被盗了。保安叫来了监控室的管理员。调 了监控,由于小区的监控太少,加上是晚上被偷的。所以根本就看不清,只能看到我进来时的录像。小区的管 理员就说这事要等他们的主任过来才能跟我协商(那天是周六,主任要周一才上班)。我心想要那么久,而且 协商也不能解决什么问题,于是我决定报警。警察过来也,看了一下小区的情况,便把我带到警局做笔录,案 件备了案。 到了今天,也就是周一3月8日。上午九点五十多分,我跟我老公到物管处找他们主任,主任的意思是,这 事情跟他们没有关系,虽然我们交了停车费(我交了10元的停车费,10元的电动车充电费,当时只在本子上签 了字,并没有给我相关的发票。我们也有按时交付物业管理费),但是他们的责任就是提供停车的场所,不具 备保管的义务,想要求他们保管的话得另行要求,还说他们提供的仅仅是一种服务罢了,就算业主家里失窃了 他们也负责不到。这下可蒙了,当初在交停车费的时候也没讲明这些,我理所当然的就以为这些都包括在内了 。我就疑惑了,我们交了一定的停车费,物管方到底要尽到哪些责任。这停车费的定义又是什么呢? 这事情的主要责任方是谁?要谁来负责损失呢?我又该要向谁索要赔偿呢?
各位好: 我于12天前骑电动车带着女友时撞伤了一位老太太,当时送医院拍了片子做了CT,医生说没事开点药回家休息段时间就会好。由于当时老人腿被撞伤生活不方便,经其家人要求我女友在她家待了12天伺候老人,至今没回过家。现老人正在康复中,她家要求重请保姆,由我出俩个月的费用,并且以后的医药费由我付,请问这种
车棚说要换人,人刚换过来没2天我的车就在车棚丢了,之前没有接到换新牌交5快钱的消息, 都是拿老牌子存取车,4号晚上把车放在车棚充电,早上上班的时候去取车发现车丢了,后来跟车棚看车人协商叫我晚上8点半再过去商讨,结果晚上去了之后,我还没说话她比我还激动,说话声那个大,说没有牌不让取车,老牌子也没用,都得换
车棚说要换人,人刚换过来没2天我的车就在车棚丢了,之前没有接到换新牌交5快钱的消息, 都是拿老牌子存取车,4号晚上把车放在车棚充电,早上上班的时候去取车发现车丢了,后来跟车棚看车人协商叫我晚上8点半再过去商讨,结果晚上去了之后,我还没说话她比我还激动,说话声那个大,说没有牌不让取车,老牌子也没用,都得换
无牌无证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至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住院‘责任认定办法
我母亲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被无牌无证摩托车撞伤。致使颅内出血。当事人当时没有报案。事后病人家属报的案。肇事车辆应该承当怎样的责任,责任认定怎么划分。谢谢
我身怀有孕 带着两个孩子 电动车快没电了 我正缓慢行驶 突然一位50多岁的妇女骑电动车撞在我的电动车上 当时看看 谁都没事 我就走了 围观的人也看见没事 都离开现场 事后那位妇女情况危急转院了 责任谁负
今年22岁 当时在公路上一位老人横穿公路撞到我电动车上 由于我也不懂什么就吓慌了 没报警 当时怕她有什么事就送到了医院 检查出来的报告只是皮外伤 而我也是受伤了的 他家里人要求这几天脚有点肿不方便 要求 我给了钱请了保姆 照顾她 经过了几天 她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 但是对方还一再要求我拿身份证给他们? 我想请
您好 我其骑自行车撞到前面一辆在人行道停车的电动车上 造成对方受伤。我应当负哪些责任?
您好 我其骑自行车撞到前面一辆在人行道停车的电动车上 造成对方受伤。我改负哪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