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晚,在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发生交通事故。过急转弯时速度过快,方向盘没打够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报废工程车,我驾驶的车辆,车头严重受损,工程车没有异样。好在车上唯独只有我一人,而且我没有酒驾毒驾并且我系带好了安全带也没有受伤。事故发生后我立即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并拨打110报交通事故警。当晚交警扣押了我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公司委托的拖车把车拖回泸州修理。案件当前进展,车辆已经修好,但报保险还需要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于泸州市古蔺县二郎镇距离泸州市区近200公里路程,所以我希望由交警部门邮寄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可以嘛?
请问如果交通警察部门复议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是不符合事实怎么办?交警部门会提供完整材料吗
我有一朋友在八月27号驾小车在一交叉路口向前直行时被一辆左侧道路方向来的由北向南方向的士车高速撞了左侧,我朋友的车当时已经完全横在了对方车道上,而且对方由于停不住太快方向左转逆行撞向我朋友的车,其边上的道是逆行车道。交警为了偏袒的士车,9月26号事故认定书说我朋友前面已经完成的转弯没让直行车,负主要责任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只下了交通事故证明,未下责任认定书,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本文来自: 法易网
调查交通事故得到的事实: 2010年8月6日20时许,庞国祥(受害方)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汶上县广场路由东向西行驶到金都花园路口附近时,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朱吉明(机动车驾驶人)驾驶鲁ham366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此处时也与横在路上的联通公司线缆相挂撞,造成庞国祥受伤,朱吉明轿车前牌脱落。 因该事故成因
你好,我嫂嫂于7月24日搭乘同村的两轮摩托车被一辆小轿车撞成骨折,摩托车驾驶车也被撞成骨折。当时交警马上赶到了现场参与调查。事后不久,三方签订一份协议,说明了肇事方(即小车)拿出一部分医疗费,但要把车放出来,交警就不再负责此事。签订协议后,我嫂嫂只拿到五千块钱,摩托车驾驶者拿了一万多。后来,再去向小车
你好我想问下交通事故出了有几天了 当时没报警私了的 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怕以后有麻烦 现在我想找交警开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开吗?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
交通事故认定,交警是否可以不出示事故认定书直接结案的? 本人于2014年9月6日晚开私家车正常行驶于国道与对向一辆外地半挂车发生侧边摩擦,本人车人员轻度擦伤,车子左半边全部凹陷,车子基本报废。现场对方司机说:你们去医院吧,我们车是全保的。交警也同意并让我于9月9日到交警队处理。9号我到交警队后,交警让对方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