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09年5月认识滨江的一位男士来林刚,交往后对方向我借款八万元整,并主动写下借条。之后就一直躲着我。2010年7月我以未还欠款为由将其告上滨江区人民法院,八月份判决书下来了,也只有以民间借贷判了,但是钱却一直拿不到。后来才发现他和我交往的同时也和别的女性在交往,并同时都借了钱,没有还,到处挥霍,通过我们几个女的相互联系,才知道他是一个十足的网络骗子。又名林刚,1970年出生,已婚,住杭州市滨江区联庄一区44号。 现在我感觉到好无助,我2004年只身来到杭州,在一家美容院当一个美容师,老家的邻居和周边的人一直都不是很理解,总觉得在美容院做的是见不得人的事,杭州让我有家的感觉,所以我一直很努力,工作再苦再难我都一直坚持着,发3000块的工资,我就存2000块,500块给妈妈,留500块自己零用。所以妈妈也一直以为我骄傲,觉得我很懂事。这样才好不容易存下了5万块,年龄也大了,准备结婚可以用,可以给爸爸妈妈减少点压力。 只到遇到来林刚,我所有的一切都变了。为了凑到8万,妈妈去借了三万,包括我自己省吃俭用的5万,全都给了他。事情发生后,妈妈担心我受到伤害,很担心,血压突然升高,几次都送到医院,一直到现在每每说起这件事情,她的情绪一直很不稳定,直到现在还一直要用降血压的药维持。 妈妈不让我上法院,怕他报复,所以我把工作也辞了(因为其间他一直用不同的手机发恐吓的短信给我)晚上睡觉一想到这件事,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所以我还是想通过法律,因为我相信法律能给帮我讨回一个公道。 但是判决书下来了,也强制执行了,但是一年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如果说他没有偿还能力,我也认命了,但是来林刚的家中有出租房包括店面有20个,每月收入不下万元,所以我感到很无助,法院以找不到人为由,一直让他这样逍遥法外。我现在都没有办法面对家人,觉得很对不起他们,希望社会帮我讨回个公道。
甲通过朋友乙向第三方丙借款300万元,当时甲给第三方丙打了300万借据,同时由乙以担保人身份在借据上也签了字,约定好一个月还款,利息二分利。当时甲向乙求助帮忙担保借款时乙问甲这钱干什么用?到期能还不?甲说与大学同学在外地投资块地皮,资金紧张只想周转一个月,保证能还上,所以乙就出面给甲担保借款了。这里需要说
民间借贷在约定的时间内数额巨大而没有归还是否属诈骗罪。急急!!!
我现在借了一笔钱给他。因为他以往很有信誉。但现在他没有给我做任何抵押。他以投资为名。找我借钱。给我打了借条,还约定了具体还款时间。但到了时间并没有还款给我。电话还是在联系,但是人却不知道具体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在投资什么项目。我是否可以告他形成诈骗。怎么样才能向他追回款项??
第一、借款人编造投资产业为由向贷款人借款15万正,过后数日再向贷款人借款5万元正,到了借贷期只还借款3万元正! 第二、借款人在借款尚末清还时作出逃匿!
1、借款人说自己建厂(注册了某商标实际是假的)需要资金周转向3人借款12万元。并每借3万元月付1000元的利息。 2、借款利息按月付清,本金一分未付,到期后逃匿。
朋友借钱,全家人跑了,杳无音信,有房子一套,现在我已经申请财产保全并起诉,请问要多久才会开庭啊?开庭了被告缺席,会如何判决啊?
M是一个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好心人,以前住平房的时候,与邻居相处的就像一家人。住了楼房后,一个邻居找他借钱,他为了帮助他们的困难一次一次的掏腰包,自己的钱没了,和家人借,现金没了借信用卡,可是邻居没有满足,一次次的编造各种理由再借款,也打了借条。最后一次那邻居竟说因为用S的信用卡刷卡套现惹了官司,要追究卡
民间借贷来的钱财拿去赌博是定什么罪吖?金额大的是否可成立为诈骗?
本人的母亲在今年3月独自去公安自首了。因她的多位朋友到公安告她诈骗并到法院起诉她欠债不还,她逼于无奈才选择了去自首。 涉及的金额达百万,她之前十分好赌,家人也有劝说数次,但是她屡教不改,在去年2010年5月,还因在赌场赌博被抓拘留10日,回来后再三的跟父亲保证不赌博,可是短短的一年还不到,却又因为赌博借款
我在二零零九年被别人以合伙做工程为由骗去一万三仟元,经多次催讨;对方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五前还三千元;并找了担保人、写了还款保证书。保证在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前还清;逾期一天罚金一仟,时至今日一分未还;我应怎样主张我的权利?
我2010年认识了一个朋友,只知道他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他找了很多借口跟我借钱,最后还借走了我的信用卡套现,答应我不会影响我的信用的,可是现在他套现后都不还款,而且还不接我电话,我现在觉得他当初说的那些找我借钱的理由都是假的,我现在想讨回我的钱,请问该怎么办,他是福建闽侯人,他这样算诈骗吗,我是应该
三年间,先后向相识数年身边朋友借款,数额达3000多万元,向朋友声称放贷给别人,及从事信用卡套现以赚取利润,同时借朋友信用卡套取现金,从事贷款,每月以高利息给于各债主,大部分债主并没有借据,只有银行进出流水(包括债权人打进的给债务人的,债务人打出给债权人的),在借贷期间,除给于利息外,还本金后再向朋友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