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给的礼金是否要退还?现已分居1年多,如何上诉?我是女方
2人认识半年就领证了,可以说没有感情基础,无欺骗欺诈行为,对方在国外生活10几年,环境与文化差异大,导致我们很多地方有争议,领证前都挺好的,领证后生活在一起发现不合适,男方在领证后半年也就是办喜酒前10几天提出离婚,并要求退还礼金5W,是否要退还?当中的过程就不多说了,也不是因为我是女人就不退还的原因,我只想尽快处理完这事,精神困扰了很久。。
1 我们有生活在一起(住在我租的房子内),但没有发生关系
2 对方提出退钱后我不同意退还他,他说就不跟我离,人现在在国外(他本人国籍已注销但又没有国外永久居留证)
3 期间联系不超5次,每次都不欢而散,没有吵闹的地步
4 双方没有过错
5 对于离婚后有财产分割的问题我没有异议
6 提出离婚后事情托了1年多,现协商不成我想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如何上诉?是否有涉及涉外有关的条例?这样的情况礼金是否要退还。还有如果我是原告算下来费用是多少。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前款第(二)、(三)怎么理解?
女方退婚,之前的所有礼金等等是否可以要求其退还?如果可以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和女朋友恋爱一年,过年的时候已经订好今年六月办理结婚登记证。可是之后第二天她背着我去相亲,最后提出跟我分手。在此前一年多的时间中,她在我们家收的礼钱和过往一年中我们共同生活消耗的钱,有两万五六的样子,我能要求她退返一万元吗?
去年过年的时候,在家里经媒人介绍认识一个女孩,然后几天后就定亲了,并且我家拿了2万礼金给她家,两个人一直在两个城市上班,没有感情,现在我提出分手,是否可以要求退回礼金的啊?
今年正月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没有几天我们就定亲了,要求南方《我》给予礼金18000千元手机钱2600元三金8800元 ,认亲的时候又在我家拿走12000元。 经过几个月我家要求女方结婚,并且找媒人多次去女方家去说,但是女方一再说不行。但也不说不结婚,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
今年正月经过媒人介绍认识了一个女孩,没有几天我们就定亲了,要求南方《我》给予礼金18000千元手机钱2600元三金8800元 ,认亲的时候又在我家拿走12000元。 经过几个月我家要求女方结婚,并且找媒人多次去女方家去说,但是女方一再说不行。但也不说不结婚,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 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给男方呢?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
请问 按照新婚姻法 婚前男方按照当地风俗给女方的礼金 如果以后离婚了,女方是否要把礼金退还给男方呢?
急:在农村通过相亲,南方交婚前定金,最后南方不愿意了,请问按照法律来说,女方应该退还礼金吗?如果退,应该退多少为合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