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刘律师,我现在跟我老公正在处于小孩抚养权的的纠纷里,我想问问刘律师,我跟我老公没有结婚,在一起四年多有个女孩三岁多了,我老公说,小孩给他,两人共同的财产也都给他和小孩,我离开以后,每个月还要给小孩五百块钱的生活费,学费,和生病的钱两人还要一人一半,请问刘律师,在法律上,我能不能把后面的问题都解决
妻子于2012年3月底向法院第二次申请离婚。她要求儿子(1岁9月)抚养权和房子一半财产(或10万)。房子是2007年购买的,双方名字,首期(9万)是男方向其家人借的。之后都是男方供楼。我们是2008年2月登记的。现在妻子不承认首期的9万和装修费(5万)债务。现在法院判夫妻离婚,儿子抚养权归女方,但房子暂时没判,请问这样
妻子于2012年3月底向法院第二次申请离婚。她要求儿子(1岁9月)抚养权和房子一半财产(或10万)。房子是2007年购买的,双方名字,首期(9万)是男方向其家人借的。之后都是男方供楼。我们是2008年2月登记的。现在妻子不承认首期的9万和装修费(5万)债务。现在法院判夫妻离婚,儿子抚养权归女方,但房子暂时没判,请问这样
男方有外遇,要求离婚但不给予经济补偿,有一房产在女方名下,男方要求共同分配 男方在此之前曾有过一次婚姻,但没有和前妻领取婚姻证明,现在的妻子,是先买的房子,后补办的结婚证,现在男方又有新的外遇,刚开始说明离婚,房子归女方,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现在返回,补偿不给还要求分房子.
男方单位规定有结婚证就可以申请买单位福利房子。但是又有交款期限,来不及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所以男方先办了个假的结婚证交到单位,并且交了房款。之后我们马上去办的真的结婚证,把假的从单位换了出来。我们现在准备离婚。现在由于首期房款是他在真的结婚证办理之前交的,所以现在他不承认这个房子有我的一部分,也不
父母离婚,孩子判给父亲抚养,但由于某种原因孩子一直由母亲带着,父亲答应每个月给母亲500为赡养费,但父亲只付了头两年的钱,近十年了都没有给钱,现在孩子17岁(在此期间父亲还把母亲给孩子的一半房子都抵押给了别人,房子现在价值70万),那母亲可以告父亲吗,如果父亲没钱。。。那会得到他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