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您好,麻烦咨询一下,目前的和车位管理费相关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我的情况如下: 本人于2012年2月10日通过开发商购买得到车位一处,之前一直在租用其他业主车位,截止到6月30日;由于自2月10日至今(2012年5月1日)未告知物管已购买车位一事,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今天,咨询了物管中心的工作人员,被告知,尽管之前已经交过租用车位的每月50元的停车管理费,但由于自今年2月10日购买车位,依照相关规定,车位管理费按照购买时计算收取,因此,自2月10日至6月30日,我需要额外再补交每月50元的费用。 我于2012年2月10购买车位后,没有开发商和我的购买合同(或者是开发商没给我,记不清楚了,我是没有),只有收据一张,车位产权也没有收到。另由于之前停车全部是租用,没有和物管签署任何关于车位费用的协议。 现在就想咨询一下,成都有没有物价局的关于停车管理的费用收取标准,国家有无相关法律对车位管理费的规定,收费时间是否要从购买之时开始计算?期待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我们林业局下发文件,对居民晓区收取物业管理费,0.26元/月。平方米,并且物业公司属于林业局所属基层单位,没有进行招投标,也不具备资质,还没有收费许可证,我们小区住户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未经业主同意,物业公司是否能收取车辆管理费用?
本人居住的小区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未经业主同意,小区物业能否收取车辆进出管理费用(5元/小时)?请专业人士指点 本人居住的小区为市政用地拆迁小区,已建成使用超过3年,但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现在使用的是天合物业管理公司,但此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设立收费标准,同时未公开他们的收费标
集资修建的房子,集中供暖.08年11月因一大部分人已经入住开始供暖(当使不清楚房子是否验收,经济允许的大部分人拿到装潢钥匙就动手装潢),我与09年7月开始入住.请问,08年11月至09年3月的暖气费,我该不该交.房产证于10年7月才到我们的手中.还有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本楼宇因楼盘太小(44户),业主大会制定物业服务:每户物业管理费100元,无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由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业主大会再次开会决议:对而至今未缴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提出诉讼后,该业主提出: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我在番禺的。流管中心人员来公司收取治安联防费和外来人员管理费。拿出的文件是02年物价局的相关文件复印件。说代表公安机关与劳动部门收取上述两项费用,只收取非广州市户籍人员。每个人两项费用80几元/年。 请问这是否属于乱收费项目?
您好: 有关地下车位相关问题想咨询。第一:我已经购买地下车位,购买时开发商说只有使用权,使用年限和房屋年限一样(合同上已注明,70年),想问问这是否能得到法律保护。第二:我只购买了车位,但还没有车,不使用,物业也让交纳管理费,是否合理。 谢谢!
我于2009年10月购买一地下车位,合同上交付时间2009年4月,商品房是于2010年9月收的房,但车位一直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包裹验收车位通知书、电话,在2011年2月办理存车卡时,物业部门要求补缴2010年至今车位管理费,请问合理吗?如不合理,依据是什么?谢谢
我在一家公司既要管理后勤,又要管理物业、公司一部份房子租给别人做副食仓库。也就是说要停车费问题租户不给,当初口头协议送一个车位,问题租户停车已超岀三辆。该不该向租户要。这么方法才能解决谢谢!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自家车位上被盗,小区物管除了收取每年的物业管理费还同时收取车位管理费,请问物业公司是否应负赔偿责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