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进行了危旧房改住房的项目,这类房屋的性质不属于一户只能享受一套的福利房,很多职工已经有一套福利房了还可以购买。现在单位规定如果双方是同一个单位的,婚后要退出一套,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是否与《婚姻法》《物权法》或其他法规相冲突?如果单位强制把此规定写在购房格式合同里,是否有效?如果退回一套是否可以索要房款利息、装修等损失?
婚前我有一套单位分配的一室一厅的承租房,与儿子一起居住,后因儿子要结婚,因没有地方居住,所以我又再婚了,再婚的丈夫有三个女儿,丈夫也有一套承租房,后来房改政策出台后,我儿子出资,以我的名义工龄和他死去的爸爸的工龄购买了我原来的承租房,再婚丈夫的这套承租房到现在还没有购买,现在我的再婚丈夫要与我离婚,
2009年,某单位与房改住房(这些住房于1992年竣工,房屋状况良好)的住户签订了一份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注明拆迁目的是为了建造综合楼,所依据的法律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但立项按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办理。由于在签订协议的过程中住户没有多大的发言权,所以有些住户要求就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书,但拆迁单位不但不同意
婚前男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写了协议房产属共同所有,是否有效?因为写协议时她逼迫我写,否则就没法办婚礼。
我大学毕业前一个月我父母为我首付按揭一套住房(财产所有人写的是我的名字),请问下我如果婚后这个房子是按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算啊?在什么情况下(如父母进行公证、书面写明送我等)算我婚前财产啊? 麻烦具体说下哈。谢谢!
婚前由父亲出资购买的房子按揭贷款,婚后还款由父亲还款,婚后才领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由父亲一人出资,首付20万,32万是按揭(婚后是我的父亲在偿还),房产证是在领了婚姻证的5天后领取,证上只有我的名字,结婚时男方出了全部分装修款,女方未出1分,结婚一年半多我们离婚,请问此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另婚后父亲一人出资购置1辆23万轿车,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此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因第三者离婚
婚前由男方父亲出资购买的房子按揭贷款,婚后还款由父亲还款,婚后才领到房产证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前由男方父亲一人出资,首付20万,32万是按揭(婚后是男方的父亲在偿还),房产证是在领了婚姻证的5天后领取,证上只有我的名字,结婚时男方出了全部分装修款,女方未出1分,结婚一年半多我们离婚,请问此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另婚后男方父亲一人出资购置1辆23万轿车,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此车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男方因
房子是丈夫父亲单位福利房。婚前丈夫父母已去世,婚后根据房改政策以夫妻名义购买了此房,房产证上是丈夫的
房子是丈夫父亲单位福利房。婚前丈夫父母已去世,婚后根据房改政策以夫妻名义购买了此房,房产证上是丈夫的名字,现丈夫的哥哥们把此房要以遗产的方式分割。可以吗?
王律师您好: 我父亲的情况与您的这一成功案例相近,渴望分享这一案例的判决书,不知能网站上能否找到?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我2002年全款买了房产一(一套小二居),一直用于出租;2004年以商业贷款方式(20年七成商贷)购买了现在居住的房产二。现在我准备同相恋十年的男朋友在房产二中结婚,男朋友无存款、无住房、他的家庭也不可能对我们的婚后生活给予任何方式的支持。 现在我的家人非常担心婚后财产问题,即催促结婚,也催促婚前财产确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