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事人在未成年时实行团伙多次抢劫路人财物,后被拘捕,因当时未成年即被释放,1年多以后,又被拘捕并判三年6个月有期徒刑,此情况是否合理,当事人在作案期间实属未成年,但拘捕后理应立即采取相关措施如取保候审等,为何又要在1年后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拘捕,这样的情况合理吗,如果合理请问有什么其它的补救措施
我和朋友一起去俱乐部玩,路上遭到3约17岁的不良青少年和1个约13的小孩抢劫,他们把我和我哥带到草丛中,3约17岁的不良青少年打我哥,领头的叫我交钱我把25元钱交给那个小孩他们有强行搜我兜共(42元),他们看我没说实话领头的就打我两下,然后放我们走,我们报了警可我不知到他们会不会被判判什么行
你好。我儿子正在本地读高三。出生于92.9.23不满18周岁,于8月31日同同校同学及另外3人向三位年纪在14岁的在校生索取人民币计几十元,当场被刑侦队抓住他和同校同学二人,另三人逃走,现定为抢劫罪送入看守所,据办案人员介绍他还参与其他几起同类性质的案件,请问这样的案件是否属于抢劫罪?
我一个亲戚犯事时刚满18岁2天,剩下的几个同伙都未满18周岁和几个认识的小孩一起,其中有个小孩说要去打另外一个,于是大家结伴而去,当时他们打过之后有人拿了被打那个小孩身上的20块钱,别人报警抢劫。我这个亲戚没有参与抢劫,也没有动手打,途中有个同伴要求我这个亲戚打,我亲戚没同意,他便把自己身上的皮带拿下来,
我一个亲戚犯事时刚满18岁2天,剩下的几个同伙都未满18周岁和几个认识的小孩一起,其中有个小孩说要去打另外一个,于是大家结伴而去,当时他们打过之后有人拿了被打那个小孩身上的20块钱,别人报警抢劫。我这个亲戚没有参与抢劫,也没有动手打,途中有个同伴要求我这个亲戚打,我亲戚没同意,他便把自己身上的皮带拿下来,
我的一个朋友5年前,当时的年纪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与几个同伙参与了一起抢劫案,抢了受害人一部手机(价值几百元),他当时并未参与具体抢劫行为,只是站在附近,至多算是从犯。事发5年后,刑警队通知其缴纳2000元处罚金,请问这样是否有法可循?缴纳罚金后是否会判刑? 请给予解答!非常感谢! 不好意思 之前情况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