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卫生局封存的病历,一年后将病历捎回病案室,病案管理人员将病历拆封装订排序归档,前段时间病人家属又找医院,说病历不该在我们医院,也不能开封。请问律师病案管理人员为工作这样有错吗?
庭审时,发现封存病历里没有医嘱单和重要化验报告单,院方要求重新提供,我们当然不认可其真实性,明显造假的证据,被告还在法庭信誓旦旦地说绝对真实,医学会也不同意做鉴定,后面怎么办?
我以起诉法院因母亲医疗案件但医院尺尺不答便说病历封存没法答便,法院庭长因有病派一名女法官培同我哥我俩去医院把封存的病历打开,病人家属要求把原始封存的病历复印一份.以防将来有后患.医务科科长说给客观的一部分.不全给.复印时还不让我们在场只有法官进去.我们不同意就打人.法官也向着医方.光天化日他们为什么这么消涨.
我妈手术误伤甲状旁腺引发甲旁减 需要长期服药控制,服药后身体也达不到手术状态,给本人和家人带来极大的精神和身体的伤害。我妈手术后快一年了 ,据说法律有效是一年内,请问我是不是可以最近先去医院封存病历和写个函告知他。然后再聘请律师,或者有什么其他方法?你指导我应该怎么做
出现医疗纠纷后我把病历放在卫生局封存,可卫生局局长却私自(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封存的病历给了医院的院长,并且让医院院长将封存的病历拆了封,我手里有它们私自拆开的证据,按照法律卫生局局长和医院院长应该受到怎样的处罚? 卫生局和医院时候也应受到行政处罚?
在第一次开庭举证时院方把封存的病历没有在法院启封而是在医院就已经拆开了,并且院方的病历页数要比患方复印的页数多,做鉴定时以患方的病历为准,但是鉴定结果为,医院为过错,这样可以重新申请外省鉴定吗,或者院方应该承担全责
我的家人于11月19日再酒泉中医院做骨关节置换手术,手术后一直不能下床,于12月12日突然发生脑梗,当天医院建议我们立即转入酒泉市医院治疗。至今没有醒,现在情况很危急,我们怀疑手术可能有问题,请问现在到医院如何封存病历?如果医院不配合怎么办?
我是哈尔滨的单位买断时档案工资是202元,不知为什么退休审批表封存档案工资为196元,请问买断工龄工资202不是封存档案工资吗
我老妈在一家小厂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因为是去小医院看的没有病历,右手因为上班不小心烫压伤了,现在差不多痊愈但 右手却不能像左手一样活动自如、做事不方便。请问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