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刚刚死亡,因为有外债,因此需要卖掉房子还债,配偶如何将其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户主的爸爸妈妈还健在,并且有一个小孩
我想咨询一下: 我在三河燕郊卖了套房子,06年办了产权,就我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无贷款。 我是07年结婚的,与爱人同一个户口本,户口在其他城市。 我现在想出售这房子,但买方说在出售的哪个手续环节需要爱人签字(过户的时候?),买方是委托中介来办理的,需要银行贷款。 可是我爱人在外地(老远了),不是很方便过燕
在深圳想卖掉婚后购的房产.房产证是只有男方名字,那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要不要妻子签字才可以过户呢,(买方首期后准备按揭,) 那房地产中介说,不用妻子签字的噢.房公司会给过户的.说房子是男方的名字,虽属婚后,也有权卖掉(房产证没有女方的名字) ,房管局可以过户 我的一个朋友前二年卖的房,婚后的,没让她老公签字就过户
婚后父母以买卖的形式把房产过户到我与妻子名下,房产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然后我们又以买卖二手房的形式从银行贷款10万,是以妻子的名义贷的款,她来还款,但是贷款的钱一直在她手里,离婚的时候她又以房子为要挟向我索取八万的补偿款,然后房子归我所有,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只能这么解决吗?有没有办法让我的损失小点儿,毕
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办?
现在还未结婚登记,男方父母出资为男方购了房,但还没办房产证,如果后面进行了结婚登记,并且房产证上面写下夫妻双方的名字,假如以后离婚了,房子女方有份吗? 还有 有没有可能, 如果离婚,出资方父母出示出资凭证等,可追回全部产权(按新婚法解释,双方父母出资的,可按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财产,那我所列的情况能否理解为
离婚时,房产分割(产权为夫妻双方)时,父母出资的首付款能否要回?
夫妻双方有两套房子,产权登记为夫妻双方的名字,一套是婚前购买,一套是婚后购买的,两套我父母都有出资,有银行汇款的记录,现在通过法院离婚的话,能不能要求把我父母的出资额返还给我父母? 当时父母出钱的时候,只是给钱,都没有借据,也没说是赠与。可不可以现在补张我向我父母的借条,没有配偶方的签字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