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位朋友三人合资创建一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元,首次验资时的20万元由其中一位支付,规定在两年内100万全部到位。那如果其他两位合伙人两年后资金未到位,须承担哪些责任? 另:如果在这两年之内,股东提议公司解散,这些剩余未到位的资金要不要到位?
我公司一个招聘网站,有家招聘单位的企业资金填写的时候多了一个零,近日,当地工商局找到我们,说这个问题导致某人受骗,这个企业是正规企业,我们当时在审核企业信息的时候也没注意到注册资金这个问题,现在在和工商局协调此事,我们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人因为看到此企业信息受骗,我们也无法理解会因为企业注册资金而受
我以个人独资的方式用20万人民币现金注册了一个商贸有限公司,现在我想把这笔钱提出来,但是想继续保留公司。我想以公司名义购买一套住宅,然后用公司注册资金支付。不知道这样会不会违反《公司法》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公司以后注销的话该住房如何过户? 我是想把20万注册资金提出来,里面只剩几千块就够了,房产
我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从事房地产开发,在3-4月份期间参加了几次土地拍卖,都未成功。公司没取得土地无法正常运行。考虑到拍卖时间不固定从而造成资金闲置,于是在4月底将注册资金2000万中的1300万借给其他企业,在7月底归还,与对方签订协议中明确了我公司如遇到土地拍卖,在通知他们当天需归还借款,现在工商部门来检查
一公司原注册资金100万(货币支付),公司整体转让时公司账户只有现金8万,无其它应收账款,也无其它资产,工商局是否会要求受让方追加注册资金至100万,或者要求变更减少注册资金数额。
去年我与朋友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实收资金26万,其中我投资20万,他投资6万,公司章程上注明股份我占70%,他占30%,法人代表是我。现在需要补充注册资金到100万,但他没有能力再注入资金,我可以补充资金到100万,在这种情况下,他所占股份还是占30%吗?其实他只相当于投资了6万。如果我再找其他合伙人
总发展商:美国联华机电设备国际实业集团 技术支持:武汉康洁机电设备厂 品牌运营:武汉正元堂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中国环保协会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7号中商广场写字楼1605 生产厂址:武汉市汉口北盘龙经济开发区 企业注册号:420106000043889 以上情况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