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海南省公安厅什么时候叫东方市公安局立两个刑事附带民事案?
符春梅(小名符名江)海南省三亚市人,女,身份证号是460200197205180526,我在2004年怀孕儿子符天空期间被两名妇女故意暴力殴打早产、早产儿五项残疾。案发地点在海南省东方市。第一个案发生时间是2004年4月26日被告符某某把孕妇符春梅推倒在墙上又用脚踢孕妇符春梅的肚子符春梅报案并做笔录东海所把被告符某某抓来,符某某赔偿一百元给孕妇符春梅做B超检查由东海所警察带孕妇符春梅去东方市人民医院做B超,B超结果报告孕妇符春梅的身体已经被伤害异常。孕妇符春梅无辜被伤害又自己承受伤痛。到2004年5月7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故意寻衅滋事带着小孩来到孕妇符春梅的店里强迫躺在床上不能干工的孕妇符春梅跟她的小孩剪头发未果,到晚上19点左右苏某某就到符春梅的店里欺骗符春梅的员工拿到符春梅家里电话号码后就打电话到符春梅的家里进行恐吓、威胁、侮辱在电话里苏某某自称她是东方十三妹、烂仔符春梅去东海所报案警察说她只是恐吓要拿刀砍你又没有真的砍到你我们怎么立案?符春梅恐惧着因为之前苏某某和符某某对符春梅进行名誉侵权时符春梅的老公已经自杀差点死,符春梅的老乡就叫符春梅去求助苏某某的老公文某来阻止苏某某的进一步伤害,符春梅对苏某某和其老公都不认识,孕妇符春梅站着就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突然从店的后面冲出来手拿短短的木头猛锤孕妇符春梅胸部多处流血。当时苏某某的老公文某就跑来抓住苏某某的头发打一拳在苏某某的额头上并把她的手扭到后背摁倒在地上,孕妇符春梅痛得哭着手捂着多处流血的胸部马上到东海所报案东海所马上立案并派警察符某某跟孕妇符春梅做笔录,后来又把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抓来,东海所没有叫任何法医跟孕妇符春梅做法医鉴定也没有拘留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任由孕妇符春梅被伤害痛得哭着,5天后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赔偿一百元给孕妇符春梅做B超检查同时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同意陪同孕妇符春梅一块去医院做B超。孕妇符春梅的身体已经被严重伤害异常、胎儿也被严重伤害异常最终导致早产、早产儿五项残疾。符春梅起诉到法院,法院到公安局调案底材料公安局毁灭案底材料3个月,法院开庭两次都没有案底审理,最终省公安厅下文件到东方市公安局可耻的此时才交出案底30多页,但是毁灭两份重要证据。2005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在昨晚也就是16日晚19点带20人左右苏某某拿着刀到符春梅家里和大院里对符春梅进行恐吓、威胁、侮辱半个小时,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恐吓符春梅说她砍符春梅和符春梅的孩子死符春梅也不能干吗她,说检察院刑事侦查科有她的家人公安局也有人法院也有她的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侮辱符春梅是妓女侮辱符春梅嫁70多岁的老头,符春梅半夜自杀没有死到第2天早晨8点多钟已经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某伤害成郁抑症的符春梅就到市场买一包面和三把刀(约长60公分准备拿去给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砍死符春梅,符春梅低着头走在东方市的琼西路上(三角公园市场)旁突然听到苏某某说今天砍死你定了符春梅抬头看到犯罪嫌疑人苏某某骑着一辆铃木王她小孩也做在摩托车上符春梅说你昨天带那么多人到我家里侮辱、威胁要拿刀砍死我我昨晚自杀没有死现在拿刀来给你砍死我你不要再继续伤害已经被你打成残疾的孩子(符天空),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就把她开的摩托车停在花池旁然后把她的小孩从摩托车上抱下来接着来拿刀把我的手砍了砍到我两个手指断一半鲜血直流到马路上到处都是我的衣服上也到处都是接着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拉着我的头发打到地上又拉起来侮辱我是妓女、嫁70多岁老头自称她是东方十三妹说砍死我我也不能干吗她我已经晕在地上犯罪嫌疑人苏某某边抓我头发打到地上边侮辱边推拉我壹佰米左右远的地方到她的店门口前面继续打、侮辱围观的群众有三百人左右,从头到尾我都是稳稳的任由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打、侮辱、推拉我已经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打成心脏病、抑郁症、砍断两个手指。苏某某一直自称是烂仔没有人上来阻止罪犯苏某某,后来群众打110警察来了才阻止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我已经晕一直倒在地上,罪犯苏某某犯罪完大声的说把她拉去给我关起来苏某某说待会再叫她的兄弟去派出所搞证据,警察把我一个人带到车上说是带我到私人门诊去缝针,我不愿意我说去公家医院否则罪犯苏某某砍我流血死就死后来警察就带我到人民医院缝针再把我拉到派出所我的头很痛怕得全身发抖心脏都呼吸困难哭着说你们干嘛不把罪犯抓来?我躺在凳子上警察看着可怜怕我掉到地上会死他就叫我到警察休息的卧室睡。他们就把我锁在卧室里从2005年12月17日早上一直锁到第2天也就是2005年12月18日凌晨1点钟再要车把我拉到拘留所拘留我15天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目中无法执法犯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不作为立几个刑事附带民事案。本案民事案方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第2中级人民法院还在审理,中央最高检院在2012年3月份打电话到我家里告知我说他们已经叫海南省公安厅处理本案,省公安厅纪检督察已经到东方查案请问何时省公安厅叫东方市公安局立几个刑事附带民事案?我和五项残疾孩子已经在街上做乞丐来治疗身体。请问?
追究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两个刑事附带民事案。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砍符春梅两个手指断一半,2010年10月29日下午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对本案举行听证会由皱检察官、汪检察官、韩检察官、还有另一位检察官、和东海所所长、和符春梅一起在东方市检察院开的听证会。检察官认定东海所毁灭掉他们带孕妇符春梅去人民医院做B超报告结果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孕妇符春梅身体被伤害异常的报告和伪造的轻微伤证据还有不见了孕妇符春梅被犯罪嫌疑人苏某某拿木头猛锤胸部多处流血符春梅报案的笔录三到四页左右这份证据检察官说不见了事实是东海所毁灭了他们说得很好听说不见了。还有认定2005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对被害人符春梅实施的故意伤害、侮辱当天犯罪嫌疑人苏某某叫来的三个证人做的证三个都不一样。司法如此腐败这是祖国的悲哀法律的耻辱,请求司法部门(爱国者)尽快立两个刑事附带民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苏某某的刑事附带民事案,让被伤害成多项疾病的符春梅和被伤害成5项残疾的符天空及时得到赔偿款治疗。请求、、、、、、。
请问?故意伤害案致人轻伤,在法院审理期间,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可以达到双方的什么目的? 是必须程序吗? 法官有什么责任义务? 谢谢! 谢谢回答!再请问?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后, 双方是在法院达成调解的。法院出具了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是否应该不追究被告的刑事责任了?不判被告刑了?谢谢!法律依据是什么呢?谢谢
我是被抢的 现在嫌疑人抓到了 还关押在刑侦 我总共的经济损失在15000元左右 现在刑侦支队的叫我找位律师写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给他们一起交给法院 请问我这案件符合条件吗 还补充一下 这是团伙作案总的被害人又20多人谢谢
我父亲因交通事故不幸身亡 公安机关已定性为故意杀人提起公诉 现已移交检察院一个半月 检察院通知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我被害人家属的希望方向是要求重罪处理 如送交 刑事附带民事内容书 对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会有什么影响 会不会改变家属的意愿方向
刑事附带民事案,民事部分关于赔偿,如果被告人一方年龄以满18岁,但没有赔偿能力!但原告的父母有能力赔偿,但说儿以满18岁,判了刑不原赔钱了!请问有什么方法让他父母给钱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我母亲和一位40岁妇女发生争执,有推搡的举动但没打到人,现在被害人做完伤残鉴定是耳膜穿孔是轻伤害。目前到检察院阶段。想问一下要是到法院我母亲认罪态度好,法院判多少赔偿就给多少。还会有实刑吗?如果别害人不接受赔偿就要判刑,我母亲会被判实刑吗?
事情经过如下:我家对门的女的已嫁外地,春节回来娘家拜年,由小孩事情出手打我嫂子,我哥看到后也打了那女的。后来对方选择报警并叫了一些亲戚过来,等派出所过来处理时候对方女的与她父亲打砸我哥家。后来我哥被抓派出所,等到晚上我哥回来后,在爸妈房子睡觉。对方女的到婆家找了一群流氓半夜11点左右先闯到我哥家找人,
交通肇事后,判了刑事一年半,还有民事36万元,当时只付了12万,其他无力尝还,现在人出来了,车子什么时候可以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