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在09年的时候跟我的几个同学 一起参加了一个艺术专业的培训班。然后当年由于文化课分数没过线没有通过所学的这门艺术考上大学。然后复习了一年,复习的这一年没有参加过艺术培训,艺考的时候也只是临时去考了一下,因为对自己的基础还是有点自信的。幸运的是我不但过了艺考本科专业线,文化课也个过了线。然后我现在通过 艺术考上了大学。 刚才收到我一个高中小学妹的信息,她说我的姓名被印在了一个培训机构的宣传单上,然后我一问,才知道原来这个培训班是那年教过我的舞蹈老师自立门户去年新办的。而我是09年参加的另一个培训班,她只是我的舞蹈老师。而且我10年也没有参加培训班,她就因为09年教过我舞蹈,然后她10年办培训班今年招生宣传就把我名字印上去了,就是说我是通过她的培训班考上的大学。 如果说当初这个舞蹈老师对我好点,对我们这群来自县城的学生好点。我倒无所谓不会计较那么多。可问题是当年办理培训的的人收我们学费很多,而这个舞蹈老师也从中受益了不少。我们结束培训后,这个舞蹈老师就很冷淡我们了。我们对她也挺厌恶的。然后去年夏天,她找我帮忙给她招生,我欣然答应。当然,她告诉我如果招过去一个会给我一些好处的。这也应该,毕竟我付出了劳动,而且我这个人比较正直,我在尽力压低这个舞蹈老师说的学费,为的就是能让我高中小学妹们去的时候便宜点。后来我去宣传了,也的确有不少人跃跃欲试很感兴趣。后来我联系舞蹈老师,因为她说如果有人想来,就组织一下,她报销来往车费。可是那天我打电话的时候,她竟然说她回山东老家了,我顿时很无语,因为早已说好了组织好人就给她打电话组织去听课的。结果她不告而别,这让我怎么办?我都给人家学生说好了。当时我就这样跟她说,她却说你们县城的孩子不见得都想学,大多数都是想来玩的,坐车还不要钱,还说我们县的学生基础不好,来学了也不见得能跟得上。我当时就很火,这明显瞧不起人嘛!我当年也是啥都不会,不照样考上本科大学了。她不但回家不给我说下,让我处于尴尬境地,还瞧不起我们这里的学生 。我就很严厉的质问了她几句就把电话挂断了。这事后来也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这两天她去我们学校宣传招生,竟然把我名字给印到宣传单上。而我压根就没在她的培训班培训过,她又那样不厚道过,我肯定不想她这样用我名字了。而且还去我高中母校宣传。这里面也有虚假宣传的成分。还没经过我同意用我名字。懂法律的朋友能不能告诉我她这么做侵犯了我什么权利?我可以怎么办?
结婚后丈夫增加全款买的房子,但由于某些原因房产证上只能写妻子的名字,一旦离婚后,房屋会怎么分配?丈夫还有可能要回自己所有的房钱吗?
我有一个有关年终奖的问题想咨询一下,希望能给我解答有关年终奖的问题,具体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2009年7月进入上海的一家建筑设计工作,是一家香港的公司,我于今年的2010年12月21日提出辞职,但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所以我真正离开公司应该是2011年1月21日。公司也答应我2011年1月21日辞职,但是公司在2010年12月30
我是在一家大企业工作了10多年的普通员工,自公司实行薪酬改革后,我们的薪酬分成两种(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其实就是基本工资.我在06年因为岗位的调动造成业务年度排名末位.于是,我在第二年的岗位工资上被降了一档工资,到现在,我的岗位工资依然没有再调回来. 我自己觉得这对我是很不公平的,难道公司可以因为我其
咨询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这样的孙子能否获得爷爷的家产
爷爷有6个子女,分别是2个儿子4个女儿,还有一个唯一的孙子,爷爷不顾大儿子的反对从小把孙子带在身边养大,并在日常生活中和所有的人都明确说了自己的家产将来都给孙子。(1)孙子对爷爷也极其孝顺,(2)今年春节前爷爷分别和6个子女单独说过自己的院子留给孙子盖房子。然而不幸的是爷爷突然暴病去世,没有任何遗言。爷爷的5
我与前夫于2010年协议离婚,离婚是他提出的,当时我只要孩子的抚养权,但他不出抚养费,婚前共同购买的房产归我,但没有写是作为抚养费,孩子现在六岁,我可以要求他出抚养费吗,如果要他出抚养费他要抚养权怎么办?
你好,我家在甘肃,2006年我妹妹嫁到江苏苏州,2007年我外甥女出生。现在两个人已经过不到一起去了,准备离婚。男方提出:1、不准我妹妹看望我外甥女;2、要求得到孩子的抚养费;3、结婚前的1.5万元彩礼要求返还;4、要求把我妹妹户口迁回原址。 我的想法:1、看望女儿是我妹妹自己的权力,对方属于无理取闹;2、孩子如果
我和丈夫离婚多年,但由于孩子的问题我们离婚没有离家,一直过着夫妻生活,丈夫却在外面找了女人,而且还理直气壮的说:我们是离了婚的,我没有权力干涉他的自由,还合同这个女人来欺骗我,把我买断工龄的钱骗走,还把家里的房产拿去贷款。且和这个女人同居在一起,请问这算不算范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