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房子是前几年买的 有合同和见证人 但是在买的时候原房主说房照丢失了 现在我手里只有一份合同 我想问下关于拆迁房屋产权归属的问题 没有房照可不可以 还有这个房照可以补办么 怎么补办?
你好,我是永顺县人,我们组三十年前分过一次地,是因为我的奶奶和妈妈去世而村书记家又适逢添丁进口。三十年过去了,有的人家有种不完的地,而我一个人1.15亩田却要养活两个女儿和妻子共四口,我想知道,我要怎样才能分到田地?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住处要动迁,国家是会按照人口补偿,还是按照房屋和土地补偿,听说有一种方式是每个人给予多少钱这样的补偿可能吗???
我和前夫离婚姻10多年,去年因为村里有动迁的土地了,今年前夫把属于我的土地自做主张不给我,(农村的地是95年分配的,当时是三十年不变,那时我们没有离婚),我和现在的丈夫登记了,同在一个村,2011年12月属于现在丈夫的土地动迁了,土地是属于三口人的,我只留了一个人的地钱,把多余的钱给了现任丈夫的前期和他的孩子
我们家在建房申请土地时,按照4人申请的,分别是我,我爸爸,我妈妈,和爷爷。如果爷爷去世,宅基地怎么处理,是爷爷的子女分,还是村里回收,对我们家建的这个房子有没什么影响?
事情有点复杂,时间有点长,大概是6、7年前的事情。我爷爷那辈的事情。我爷爷有兄弟三个,在大。老二做了人家的上门女婿。老三光棍,有房子和土地。老大先故,然后是老三最后是老二。老三生病时我爸妈又照顾,有人证,然后老二的儿子给老三送了葬,然后所有遗产都归了老二的儿子,老二还有两个女儿。房产证在老二儿子手里。
有一农户,(此农户是家庭承包)承包了一块土地,因为户主年事已高,身体不适,于是让儿子也是承包中的成员,签订了土地征用补偿的合同,后来因为补偿款没有按签订的协议,拿到应该拿到的征用土地补偿款,于是上诉法院,法院认为户主的儿子,没有诉讼的权力,必须增加户主及成员一同成为诉讼的主体,法院才能受理这起案件,
我们这的农村宅基地正式发放到现在已经接近二十年了,村居委在九几年的时候已经收了土地的一些费用,但到现在都没发放土地,找居委,居委就说等发放的时候会通知,但一直都没音讯的。现在想要回本来就应该发放的宅基地,该怎么处理呢?
因我家所分的农田是村里最差,位置低洼,当时没人想要。村里为了分给我家这块地,以多分些地,做为补偿。并在土地承包合同上写明分得八亩,因地块不好,实分十二亩。一直我家都按八亩地交各种费用,最近两年,村上不太同意了,而且收水费的管理处,在村上开出了实际亩数十二亩的证明,并要求按十二亩收水费。我想问我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