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常常接到电话来寻房屋出租和文员招聘的电话,而我本人从未发布过此类信息,经询问得知所有来访渠道都来自网络信息,主要来自“中国分类信息网”的居多,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天津几个城市的房屋出租或后勤人员招聘的信息,发布我的手机号码为联系方式,并且用我的名字拼音做登陆名和邮箱地址,半个月前因骚扰过度,
请问有人无理取闹,利用网络论坛或空间等形式对他人进行谩骂、侮辱,对他人造成心理压力,构成犯罪吗?
因卖方提供产品经多方检测不合格造成生意停滞(买方未表示不买,并明确表示征求最终客户意见),而卖方负责人自始至终都对买方负责人恶语相加,更利用网络论坛、空间等等形式对买方采购负责人(指名道姓地)进行谩骂、侮辱,给买方采购负责人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下,国家是否有保护受害人权利的法律
律师您好 咨询一点事情 1 如果某人在网上利用上百个QQ(目前已经发现的有一百多个)进行无目标的攻击 谩骂 语言极其肮脏 淫秽 下流 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 以及如何处罚(方法是利用QQ的个人资料中的昵称和个人说明) 2 如果某人在网上对另一人利用QQ进行人身攻击 胁迫及敲诈(方法同上)达到何种程度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
于2010年8月6日接到福建民生银行的催款单,发现他人利用了我丈夫的身份证复印件恶意的进行信用卡的透支,我丈夫现在出差在外,我可以以妻子的身份起诉吗?或者我可以委托银行起诉吗?这样的事件银行有没有责任?如果必须起诉我可以在北京起诉吗?我现在如何查到自己的丈夫被人偷办了多少张信用卡,因为发现不止一家,如何可
骗取本人30元RMB,之前谈好支付后,把外挂发到邮箱,支付款项后,该诈骗分子并没有如实履行承诺,而是在我多次密谈催促下,拒以回答,并且在他看到回复后,立刻下线,有逃避嫌疑,请律师支招,必要时可以提供交谈记录,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我公司出租房屋予个人进行经营活动,此人另行注册公司并利用此房屋进行经营诈骗并借贷,目前罪犯已经逃跑,很多追债人上门寻找要钱抢拉东西,我与对方只是租赁关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在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男人,那时我还是未成年人,由于我的无知被他哄骗和他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因为他是有老婆的人,由于他的社会关系复杂我当时不敢反抗,一直忍受着和他持续这样的男女朋友关系,可后来他老婆发现了,我们一直都没有在来往,事情已经过了有2年了,可是他老婆一直都在找我说要报复我,还包括我父母,说这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