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住了一住房,元月1号租的,一押一租交了钱,由于春节回家,没有交2月份的租金,当我2月26过去的时候,我的东西全不在了,里面的东西价值10000多元,打听才知,房东说有与我们联系,我们已经说不租了,东西全都丢了,根据房东提供的电话,是我弟的电话,先前是他签的单据,但,这个号码已不是我弟本人在使用了,房东确实联系过这个电话,至今这个电话一直打不通,我们也没有办法说理,请问,我应该如何挽回我的损失???
由于性格不合,我们决定离婚,目前有一处房产,未还清贷款,价值五十多万,女儿一个,现金几万块。由于本人从十八岁就开始跟着他,十四年了,由于他是军人,不停地更换单位,所以我也一直跟着,生完孩子就一直没有工作,目前我没有经济来源,请问各位律师,我该如何来维护我的权利,我该如何来割分属于我的那份财产?我想要
和老婆正在离婚(老婆很懒而且要求高,我们家人对她均有很大意见)。有以下分配不清楚请帮忙解决。1、房子是我在结婚前买的,有交款收条,但在婚前没有办理财产公证,这能算做我的个人财产吗?2、我是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单位给了大学生住房专项补贴,这能算作我的个人财产吗?3、我老婆是非正式员工,收入不高,而且文
您好!想咨询一下,在婚后有一套房子,被对方在离婚协商(未上法院开庭)期间卖掉,且财产被转移,该如何追回?请协助,谢谢!
我和老公于2010年结婚,婚前我父母购置一套集资房,我家出钱但以亲戚名字购买的,现在婚后需要办理房产证,因父母曾有过集资房的购买记录,所以无法以他们名义购买,现在将亲戚名字改到(过户)于我的名下,请问这套集资房如何保护为个人财产?以后若是感情不合,不想出现财产纠纷麻烦,还望律师给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你好,首先感谢一下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观阅我的问题. 我父亲究其一生,积蓄了一笔财产.他有5个子女,4女均是我姐,就我一个男子,应该是要继承我父亲的财产的. 2009年我父亲与他人合资创办公司,股东上面填的是我的名字(仅是股东,不是法人).这个公司注入了我父亲8成以上的财产. 2010年我结婚了,没有做财产公证. 现
我现在的住房是单位分的福利房,是给我和我老分的,但钱当时是我婆婆出的,是我们婚后买的,名字是我老公的,如果离婚了,财产是平分,还是算我老公的?请帮忙解答。谢谢!
婚前买房一套31万,公婆家拿得首付,贷款22万4婚后两人还清的,结婚前家具共计3万元有女方家买的,现有一孩子1岁,离婚后我能拿多少钱?
男方和前妻有一女儿且跟随女方,并在离婚时已将所有财产分清包括女儿的抚养费,如果男方和现任结婚,那个女儿是否还有权利继承男方与现任的婚前财产,能继承多少?并且有没有权利继承父亲的婚后共同财产,前提是男方与现任已经有孩子,且现任曾经帮过男方共同偿还付给男方前妻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