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1月11在一家公司入职,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如果我1月23日离职,公司应该依法为我缴纳1月份的社保吗?
我于去年9月27日(08年9月27日)进现在的公司上班,当初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期间不交社保,转正后补交,可昨天我在网上查询,公司有6个月的社保都未给我交(从试用期开始到转正后3个月都未交),到本月只给我交了4个月的社保,但从试用期开始公司便每个月在扣工资(个人部分),直到今天我找人事,人事说不能补交!所以
律师你好! 公司在本人试用期8,9,10这3个月期间未交社保且未签劳动合同,口头协商时又拒绝补缴,于是本人一怒之下在12月初写了主动要求不交社保的申请书以准备随时离开公司,但后来得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这个问题, 请问我这种情况现在(2月)还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能仲裁的话,我可以主张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我5月份入职一家私营企业,试用期三个月,临近三个月的时候人事交给我一份转正申请单,我填好申请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经理签字后交给人事经理审核,第二天部门经理找我谈话,被告知,被辞退,一是因为公司本部门编制满了,已经要不了这么多人,二是公司目前是淡季,用人成本需降低,所以要求我离职。之后找人事经理理论,又
我想咨询个问题,公司的合同上写明我的合同工资是5500,但是工资条上我的公积金扣150元,社会保险172元,如果按照5500缴纳四金的话公积金应该是385元,社保也应该元比172多,询问公司领导,领导说每个级别的员工缴纳的基数不同,但是合同上并没有列明按照哪个基数缴纳四金,这样的话公司缴纳的四金部分就少了好多,若我去仲
请问在原单位未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在新单位可以重新缴纳保险吗?可否在新单位暂不缴纳,而在原单位一直缴纳?(原单位与新单位不在同一省份,且均不是本人户口所在地)
请问单位应该为员工足额购买社保吗?如果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是否也一样享受社保呢?如果员工因为没有购买社保而辞职,那用人单位应该怎么给员工做补偿呢?谢谢
我是新疆人,受聘于天津一家韩资化妆品厂家,负责新疆的市场,可是签订合同时厂方让我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缴纳的保险只有养老,只是用我的身份证缴纳,没有社保卡和医疗卡,并且保险缴纳在天津当地,我人在新疆,户口在新疆,我想知道企业的这种做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自身利益
试用期自己缴纳了社保金,有权向单位要求以现金的形式退还于我本人吗?
2011年十月,我入职了一家私企,我在不知道单位会不会给我交试用期社保的情况下,自己已经全额的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在这三个月期间,单位也不知道我已自行缴纳了社保,便连续在试用期的三个月将我的个人预交社保金额扣除了,之后因不能重复缴纳社保之由,则没有执行应交社保之义务。我想咨询:我有没有权利向单位追回全额
我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在这家公司从试用(3个月)到我前些天辞职,一共工作了22个月,一直未给交社保,刚刚辞职才知道社保应该是每个公司必须给员工交的,我现在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取得我之前的权益,我听说好像有赔偿吧,又是怎么样的赔偿方式?麻烦详细的说明,我对之方面知识是个小白,谢谢您!
我是3.7号入职一家公司,试用期3个月,由于个人原因3.19号提出离职,3.20后办完离职手续。这期间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只是双方有约定。辞职后工资是到4月初才发。最终发的工资中扣了三月份的社保缴费,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的部分。请问,扣单位缴纳的部分这种做法合法不?我该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