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立案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费这三件事法院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案件解决
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件事,在法庭立案起诉离婚、财产分割、子女的抚养费这三件事法院是否可以作为一个案件一并解决。
诉讼离婚后,一年半载后,女方可以再次法院起诉要求小孩抚养权和财产分割吗
协议离婚后,我知道是可以随时反悔小孩抚养权的。那么如果我们在常住地,即非户口所在地的深圳法院诉讼离婚了,她过一段时间后,想反悔,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以此要求我加赠财产分割,她有权利吗,可以再次法院起诉吗?诉讼离婚之前,是双方自愿的,然后后去办理的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