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是外省的,结婚时户口迁入,她娘家的口粮地已经被当地收回,可是在我这没有分配到土地,两个孩子也是按指标生育的,也没有分配到土地,我哥、我姐10年前分配到了土地,可是现在我哥大学毕业后有了工作单位户口留在了安庆,我姐姐户口也在多年前买到了安庆,现在嫁到了外省,但户口还是在安庆,我们村里的人却认为我哥,我姐仍然拥有分配土地的使用权,继承权、以及拆迁补偿权,说是50年不变的政策,当年是他们分配到的土地就应该是他们的,而我妻子和孩子却不能享有他们的这份分配土地,这点我就有点想不通了,我哥既有工人的一切待遇及养老,还有拿着农民的泥饭碗,他岂不是一人享有两人的待遇,形象点说就是一个人吃着两碗饭,而我却是一碗饭养活4个人吃,这公平吗?我妻子、孩子一个地道的农民却没有地,而一个工人却依然拥有农民的土地,那他到底是算农民还是工人呢?太不可思意了吧?照这样算的话,有多少飞出农家的人都带走他们的土地,而那些没有飞出去的人取进的媳妇和出生的孩子都没有土地,那他们到底算是农民还是工人呢?说是工人,没有工人的保障,说是农民,却没有农民的保障。 我想问下像我家这种情况,我哥,我姐户口迁入城里,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及拆迁补偿权?我爱人和孩子能否代替他们来享有他们所分配的土地权?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问题:1985年分配了土地,户口迁出原所在地,是否仍对分配土地有买卖、经营权。
急急!我们村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村长要执行各家卖各家的,如果照这样分配,就会出现很大的贫富差距,因为有的人家五六个人才有两个人的土地,而有的人家两三个人有五六个人的土地,村长说:现在的政策要实行少数人拥有更多的土地,土地私有制。而没有土地的人只能是个空户而已。
急急!我们村的土地被大面积征收,村长要实行各家卖各家,如果照这样分配,就会出现很大的贫富差距,因为有的人家一两个人有五六个人的土地,而有的人家五六个人才有两个人的土地,村长说:没土地的人以后只能是空户而已,现在的政策就是实行少数人拥有更多的土地,实行土地私有制。那我门以后怎么办,土地被强行征收了,又
我2006年跟老婆离婚了,她的户口还在本地。2008年我又再婚,现在的老婆户口2010年转到我村。今年我村有部分土地征收了。队里分配征收款只有我前妻的。请问这合法吗?我现在的老婆有资格分征收款吗?
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们村上说要把农村里的所有土地统计起来,再重新进行一次分配,也就是再让村民抓一次阄,但我对村子里这件做法很不明白,我记得农村里的土地好像不需要重新分配了,我不知道村里这么做是否合法,我们村民是否有权不同意,我在网上未能找到相关资料,麻烦您能给我做个简要答复,谢谢了。
我村去年因为征收了一部分的土地,后来重新分配土地,结果村干部还分剩2亩多的地,当时说明谁有新出生的小孩就能分,而我弟就因为是超生要到16岁才能分,村里所有超生的都到了年龄分下了土地,就我弟弟没有,村长还叫他弟弟把稻田种了树,我觉得不合理,请问我该怎么去维护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