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套小居室房屋(全产权),因暂时自己还用不上,所以,就出租给别人住,幷且双方签订了协议。协议要求按季度提前一周支付租金。可租住者以种种理由,迟迟不交纳租金,现已经超过约定期限近10天了。请问专家,作为户主,该咋办?
2008年9月30日 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但该公司已于2008年8月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 现在我是否可以请求仲裁撤销合同,且如果合同被撤销会不会被承租方要求退回已经支付的房租。 乙方为个人,但盖有公司的印章
2008年9月30日,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 2008年7月16日,工商部门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但吊销日期: 2008-12-09 这样的话9月30日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且被执照吊销后如果甲乙双方对合同存在异议的话合同要如何处理,是否必须要重新签订?
2008年9月30日,我与一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出租代理合同》 2008年7月16日,工商部门做出了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但吊销日期: 2008-12-09 这样的话9月30日的合同是否还有效? 且被执照吊销后如果甲乙双方对合同存在异议的话合同要如何处理,是否必须要重新签订?
我与租客签了一年合同,付三押一,现在三个月过去了要付下三个月租金了,租客找不到了,依据合同如果租客超过三天不付租金就作为违约了,但房子里其货物办公用品都在,你说我现在应该咋办 可以通过中介和物业一起把门撬开换锁吗
去年我在一个商业街上买了一个店面,当时开发商承诺前3年由他们统一外租管理,由于我的店面是在我购买后再出租的,当时我没问题。按他们公司的规定是65元一平方,后来一个商户租我的店面,要求是5年的租约,85元一平方前两年,后3年是每年0.8%递增,这个我接受,我就外加一条我收的租金必须是税前的,我不负责任何的相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