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原因,我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已于一个月前向公司提出辞职,现在部门主管都已签字,但是办理手续时公司要求我承担合同期未满的违约责任,公司规定是合同期未满需承担违约金300元,这个违约金的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合法吗?还有那份由主管批准我离职的申请书在我这里,能帮助我说明什么问题吗? 麻烦您能不能尽量详细点答案给我
我们工厂有位电工,能力不足,机器坏了经常性修不好,还要请外面的人来修,此人还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出言恐吓管理人员,开除这种员工,公司要不要给予赔偿?
09年11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10年6月准本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 单位拒绝 要求在赔偿完违约金后才给予解除 合法吗 我目前还差一个月毕业 在实习期间我们每个月的工资是400 按用人单位的说法是这个“工资”叫做实习补助 不叫“工资”
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5日。2007年12月26日,大学毕业生王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该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中规定:职工如对单位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将予以开除
公司在无培训前提下对我提出如果我主动离职需支付公司违约金合法吗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提前离职赔偿公司违约金的问题。我刚毕业,在公司做会计,已经过了试用期了(超过3个月了),公司还没与我签定劳动合同。我已经提出转正申请了,公司经理说与财务人员的合同要加一条,提出要与我签定3年合同,规定,如果我提前离职,要赔偿公司不低于两个月薪资的违约金。根据2008年新劳动法的规定,如果
在公司里违反了一项规定,被值班的班长数落,个人觉得这项规定的存在与否都无关重要,于是与他发生冲图,想请教这样被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在现单位已经工作十年了,工资待遇太低,多次向本公司提出协商,他们推说上面没有政策,一直没有解决。我们才到北京上访,我们走之前打电话请过假,回来后单位说我旷工7天就书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他们的规章制度从来没有公式过。我现在和单位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
先前我跟A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另外也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规定违约金7000,现在我想违约,公司还未对我进行培训,请问我该交这个钱么?? 急,在线等候答案 请问大概这种违约事件办理的时间有多长
先前我跟A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另外也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规定违约金7000,现在我想违约,公司还未对我进行培训,请问我该交这个钱么?? 急,在线等候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