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我做为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我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因为我手里没有合同。只有民事诉讼书上面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任某 于2010年9月6日向原告借款10000元,借据期限为一个月,约定按年利率百分之10计算利息。被告高某为被告任某担保,承诺保证被告在10月6日前将本息还清。现借款期限届满。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请判如所述。 诉讼书上的时间是2013年2月26日。 只有我一个担保
请问律师我做为担保人,借款人跑了,我还有担保责任吗?我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因为我手里没有合同。只有民事诉讼书上面的事实与理由。 被告任某 于2010年9月6日向原告借款10000元,借据期限为一个月,约定按年利率百分之10计算利息。被告高某为被告任某担保,承诺保证被告在10月6日前将本息还清。现借款期限届满。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请判如所述。 诉讼书上的时间是2013年2月26日。 只有我一个担
我在2012年12月8号给别人担保了一笔高额贷款,借条上的还款日期是2013年1月8号,借条上没写担保日期,当借款到期之后借款人失踪了,再2013年的7月14好我收到了法院寄来的传票,我被告上了法庭,原告要求我还全部本金,请问我的担保期是否已过,如果过了担保期,我还有责任还款吗?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得借具上!担保人最多担保多长时间!在第一次开庭时原告在庭中陈述他三月给贷得钱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得借具上!担保人最多担保多长时间!在第一次开庭时原告在庭中陈述他三月给贷得钱!六月就和债务人还有保人要上了!债务人一直推!说给打利息着!第二次法官就直接给我判了!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得合同!担保人永久脱不了责任!请问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就永久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