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我是买方,并在签订之日刷卡支付2万元的定金,在交易协商的过程中中介方未提出由我们买方承担个人所得税,但是合同上存在这一条款,并且我已经签字。后来发现个人所得税应该由卖方承担,于是找中介理论,他们不予解决,称按合同办事,现在我对这个中介的这种工作产生信任危机,想毁约,要回定金,请问我有没有希望?
我于3月2日通过中介和买方签订了房屋卖卖合同,约定3月15日之前首付35万,但是3月15日首付还没到位,中介直接通知我因为双休日交易中心不办手续要下周了,我心里很不舒服,说你们违约了,房子不卖了。现在买房说已经交了2万定金到中介,首付的35万也在3月13日(周五)交给了中介,要和中介打官司。中介却说是我违法,叫我赔
我在北京的一家中介公司租赁了一间房子租赁期限是2010年1月到2011年1月但是7月18日中介公司告知房屋不能租赁了1、并说合同规定因房主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以此对我不进行任何赔偿 2、我要求7月20日结束合同、对方仍不同意要求8月31日结束合同 问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居间合同已有约定“客户贷款不成功不购房”现在确实贷款遇到问题,上家和中介能没收定金和中介费吗?
贷款格式栏目中注明:“若申请抵押贷款,银行批准额度不足申请额度,不足部分由买方以现金补足”考虑到本合同的成交价300万其实是到手价,实际支付比成交价还要超出几十万,这部分隐性支出银行不会满足,于是就要求中介在此栏中明确:若银行不足申请额度就不购买房不作违约。于是中介特意在交易条件贷款备注栏的空格中写明
我于2012年2月5日和某中介签定合同,租某小区三居室的一次卧。约定押一付三,每月800元房租并支付每天一元的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我一直交到合同终止,也就是12年11月25日) 我4月4日该交6月5日到9月5日的房租了 但是现在由于我不经常住就像退掉。我只记得当时中介的业务说如果要终止合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在双方
租房快满一年了,中介通知续租还要再交中介费,当初签的时候没告知的。今天翻开租赁合同一看,有这一条,但是合同的甲乙方签字人都是中介,合同有效吗?可以不交续租中介费吗?
1、我方为乙方;在建房初甲借丙10万元,以甲建房后门市作为抵押,如在2012年5月未还丙10万时,丙可收回甲的门市;“房屋是甲丙方合建,建房初约定不管卖还是租都要甲丙双主同时签字”在2011年3月乙购买其甲门市;现在丙按照前期约定收回门市,请问乙怎么办?2、乙方于2011年4月租丙方门市,租期5年,租金1年一付;现丙要同
承包单位将工程全部分包给个人(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相关规定,承包单位已违法,但是个人(自然人)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如果因为合同纠纷,个人(自然人)起诉承包人,签订合同会有效吗?
4月14日看房时,中介答应可以在房内安置洗衣机。 4月15日签合同时,房东也没有说不可以,中介也答应会搞定这个事情,并且在合同书上家电一栏添加了洗衣机。 合同生效日期为4月17日。 4月17日晚上,房东说房间不能安置洗衣机,会漏水,中介也表示没有办法。我提出退房,房东表示可以退款。但是中介表示中介费不能退还,请
律师你好。向你们咨询几个问题。 我从别人手中是转让接手了一间门面,后来转租给别人,但我跟我的接手人说好押金是我去退。但现在接手的那个人不做了,最后一期的房租没交,开发商那边也没人来催。门面是当初房产商招租的。合同里收了押金。现在准备到合同期尾声了,但房产商办公室撤消办事点了,就只有其中一个人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