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是男女朋友关系,他说手头紧张想借我信用卡用一阵子,后面我就把卡借给他了,但是分手以后这个人拒绝还款,多次催还以后反而恶言相向说不关他的事,如果我再找他他会找我麻烦之类的,我又没有借条之类的证据,他人也躲了不肯出现,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金额只有六七千块钱,但是这人的行为太无耻,希望有人解答支招,另外,他很有可能是用我的信用卡套现。有没有其他陈诉的方法起诉,比如诈骗之类的?起诉的话是否完全没有胜算?据说找律师的话有风险代理这一说,这么小的单子会有律师接吗?求助!
我去年大概八九月份的时候 办理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 当时把卡办理下来就借给别人了 因为对信用卡也不是很了解 他说就借六百块钱 然后会帮我换 一直没有在意 今年年初的时候 我到了广东 直到前几天才忽然想起来有信用卡这回事儿 就打电话查了一下 结果发现已经欠了2500了 就打电话给他要求还钱 他说没钱 交通
由于用2008年办理了两张信用卡,到2008年底都没有及时还款,然后被冻结。2009年一年没有理会银行的催款通知,两张卡总共欠款11000元左右。到现在接到要起诉的消息,现在无法一次性还清,请问还可以申请承诺分期还吗?或者遭到起诉后会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别人使用我的信用卡进行消费,拒不还款我有什么法律手段解决吗?
好友拿着我的信用卡进行了透支,据了解不仅仅借用我一个人的,可是她却表示不能偿还欠款,而我的卡还款期限也已到期
我爱人的弟弟以他名义和冒用我爱人的名义(我爱人不知情)在多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均已严重透支,现他已被刑拘。我们已经将此事告知拘押地公安局。现有两家银行去法院起诉了我们,我想问一下因此事涉嫌刑事,法院现在能立案审判吗?是不是要等他弟弟判决后法院才能受理呢?非拘押地或我住所地法院有权受理吗?我们会承担连带
信用卡被起诉后仍无法还款会有什么处份?银行费用收取是否合理?
08年2月欠银行2700元因家庭成员发生意外后负债较多无法顾及信用还款,至今未还,已冻结。银行说明滞纳金收取按最低还款的5%收费,那么就是一个月13.5 RMB,但银行方面说滞纳金以最低30元收取,那是否说明是敲窄16.5元,另除了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和每月百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有一项叫超限费的东西,按照超出部分的百分之五收
我在2008年的时候在南京办理了一张信用额度为6000元的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后来因为男朋友事业有难急需钱用,我就从卡里面取了2000元给他用,没过几天他又需要钱,就又从卡里取了3000元给他用,后来因为需要生活费用,我就又取了500元作为我们的生活开支,后来在2009年5月份的时候我们分手了,分手的时候他说他用的钱他来还,
2008.4月份把卡借给一朋友,他说用来周转三个月,七月份还我。当时他的人品还是比较信任的,想着借的时间也不长就借给他了。后来他用信用卡套现,但是每个月都正常还款。直到今年他把卡套空了后一直不还钱,连最低还款也不还。我找他还钱,他就说等他做生意的钱一到马上还,可是这样反反复复一直到现在者9月份了没还过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