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小区的门面房的个体户,因该小区物业向我收取门面房的物业费(建筑面积0.75元/平方),我向他们要求提供相关的合同及收费依据,对方没提供,以我没交管理费为理由,已给我停电,影响了我的生意。现已要求我缴纳去年10.1至今年6月的费用,请问他们合理吗,我怎么维权?
本人在09年2月购买一套房产,3月份接到收楼通知书,但发现房屋有部份地方需要开发商整改,经过几次整改,9月份本人验收,才收到该房屋的钥匙,但物业管理处称管理费要从3月份收到收楼通知书起计算,请问物业管理这样收取管理费合法合理吗? 谢谢。
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利剪断未交管理费业主电线,并令业主停水停电? 就是欠缴管理费,但是物业管理公司未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来叫电线并关水闸,如果付诸诉讼的话你们律师大概会收多少钱?
你好! 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在某单位家属楼租了套房,每月有交物业管理费,已经住了三年了,今年贴了张通告说要加收单车停放费用(意思为之前交的管理费不够开支门卫、清洁等管理人员的工资),如果不交的话单车就不让放在这家属院内。我想咨询一个这个做法合不合理? 谢谢李建成律师的回复。 我的意见是如果管理人员工资
我买了一套房是在09年1月收的房,当时收房时发现有些质量问题,房地产方面的人说,会帮我修好,并且物业管理费,第一年打五折。而物业管理收费的时候却说要收全费。我听有人说如果没入住都应是半费。请问物业这种做法合理吗?物业管理费是应该从何时收。谢谢
合同纠纷:物业公司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可拒交管理费吗?
律师: 您好!请您为我提供法律咨询。以下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事实;原告:物业服务公司,被告:我(业主)。 一、我于2005年10月在广东湛江购房时,从国家有关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海洋花园总平面规划设计图》、《海洋花园效果图》及已建好售出的商品房设计得到证实,该居住区已于2005年8月竣工
2007年11月在衡阳火车东站购商铺一间,房地产卖铺后自聘为该商场物业公司,自开业一年时间,商场生意一直红火,但由于公司多次管理不善,从而让商场走上萧条,现如今公司费用照收不管事,请问业主如何利用法律维权?
和物业管理所的管理人员发生纠纷,现在物业管理所的领导要我停业,并且写深刻检查这个合法不?
我是水井巷一个体户,今天下午我儿子和物业管理所的人员发生纠纷,管理人员推我儿子的头好几次,但是我儿子紧握拳头没有还手,现在物业管理所的领导要我们给管理人员赔礼道歉,这个合适吗?注意原因是今天有上级部门来检查。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