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新华书店员工,分管教辅书籍征订。教育出版社对于学校征订教辅书籍有5%的返点回扣,因出版社非本地出版社,当事人出于和出版社某业务员的私交,为其将5%返点费用发给各学校校长等,无截留。1、实际只收到业务员给予2万元为其宴请学校相关人员吃饭等,上述5%返点合记6万元仅帮其代发,这样的做法如何定性?算受贿吗?
2、这笔6万元返点费用未进入当事人口袋,是否需要为了这笔资金缴纳退赃?
还有,对于这种情况,受贿的量刑是怎样的?
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销售期间收取回扣是否构成公司人员受贿罪?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保险。该员工在企业里的工作主要是负责企业生产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后该员工在销售过程中收取了材料供应方的回扣,累计超过10万元。请问该种行为是够构成企业、公司员工受贿罪?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相应的
我代表企业与甲方洽谈入驻商城的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招商负责人获得奖励,因合作愉快,其从自己的招商奖励里拿出一半给了我,共计5万。合同本身绝无问题,很合理,一切按相关规定办理,没有侵害任何一方的利益。请问这种情况也是属于触犯法律吗??多谢
涉嫌受贿,在检察院审查阶段被要求退赃款,这对于案件定性有何影响?是否是退了多少就表明承认多少、认定多
涉嫌受贿,在检察院审查阶段被要求退赃款,这对于案件定性有何影响?是否是退了多少就表明承认多少、认定多少呢? 意味着什么?
我一朋友前几天在外地出差,酒后回到宾馆,意识不太清醒下电联了小姐。之后一男子来敲门,简单交流后,后边的小姐也过来,2人都进了房间。但我那朋友当时拒绝了,觉得这样不好,所以什么都没做,就把两人又赶了出来。从他们敲门、进门、到最后2人同时离开,前后不到5分钟左右,楼道里面有监控,担心他们两人在门外逗留时会
我在一家私人企业工作,在上班的路上滑倒,把腿摔断。该公司是否应该给我认定为工伤?我跟该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但我认为已经有实际雇佣关系.
以前单位的人事外包公司打电话给我,说从11年8月份开始由于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给我多缴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现在要求我以现金形式向他们返还,否则不给我出具住房公积金转移单,想咨询一下,我能否拒绝现金返还,要求他们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更正,另外留置我住房公积金转移单的情况是否违法,如果进行劳动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