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1993年我家落户到原密山市新村乡东华村(现为裴德镇中兴村),家里五口人,当时村里给分了10亩口粮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又分得土地34亩责任田(承包土地责任证都已发了)。同年春季耕种前,说要给我们调换地块,我们没同意,到种地时说土地不给我们了,就这样我们家的土地因调整地块,被零散的调整给别人了,我们家土地被调整没了。我们找到乡里,乡里说回村里解决,村里又说落户时没交钱,所以不给了。之后,我们找了乡里和市里政府,都没有结果。 2005年,我们求助行风热线。同年8月下旬,省农委主任来密山考察时来到我家解决土地问题(前一天村书记杨立君来告诉我们在省领导来时不要乱说),当时省农委领导来时村长和书记都没敢来,吓跑了,只是会计来了应付了事。省领导来我家时恰巧我送女儿到外地上学不在家,省领导和我电话联系的,向我保证说秋季土地一定给我们补齐和赔偿。但是等到了秋季我们要地时,村里说没有,说让我们告去吧,哪里告都行,告到中央去也得我们给你解决,否则也解决不了。其中有个乡领导蔡守仁说就是我让不给的,还说了上面不负责任的话。我们一看他们连省领导的话也不听,我们又求救无门,就这样一晃过了14年,这期间,村干部承诺过数次,用土地补偿到现在都没结果,一直不理我们,他们以每亩20元的价格包给村干部家属,一包就是10年,然后又续10年。这和旧社会的大地主一样,侵占穷人的土地啊。我们一遍遍的找乡里和市里,甚至起诉,镇里法庭也不受理,去了几趟信访办也不找不到人。就这样,到现在一点结果没有。 请帮我解决下,非常感谢!
今年4月份,我们和政府签订了一份合同,对一宗20亩的地块实行预申请,预申请价格为400万(基本符合当时当地市场价).并垫资300万用于政府收购该地块。并和政府约定该地块招拍挂后溢价部分收益的比例,我们为7成,政府为3成。我们竞得收益抵规费,我们放弃政府补现金我们)。9月份最后拍卖揭牌价为900万(因为我们有合同,我
我是山东烟台地区,修公路,农村耕地征用后,村委以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为依据拟调整机动地补偿给被占地农户,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费)就不发给被占地农户了,但我不想要地,我想要补偿款,咨询镇政府,镇政府支持村委。我该咋办?针对我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
我是河南开封人,由于连霍高速进行拓宽改造占用我村部分土地,然而村民在土地补偿款上产生纠纷,有人认为,被占土地者应拿到赔偿款以后重新分发土地,有人认为,应把赔偿款按原有村民发放并重新分发土地。请问:那种方案会得到法律支持?病请求提供法律依据。注:村干部,乡政府以各种理由无限制拖延,他们这种做法是否能被
你好,我姐夫于前年死亡,现在他的承包地被征收了,他母亲和他儿子两个人,现在土管局卡着不给支付赔偿款,要在土管局分配方案,明显偏向他母亲一方(是好几个姊妹在操作)。因为我家法律关系复杂,想到法院解决,土管局有权利拒接支付赔偿款吗?协议书已和我姐签订了。
我亲生母亲已经去世几年了,在这几年里 我和我父亲分别成家了,现在在农村土地动迁了一部分(就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那种30年使用权),有的是一次给齐的,有的是分5年给的,因为以前爸爸是户主,所以钱都是打在了他的账户下,我的户口因为2004年买房子的时候,办理房证迁出去了.但是签的那份合同是在97年的时候签订的,那时侯
1985年我哥全家农专非到陕西省安康市当工人。1998年村里动地重新分配土地。1998年11月1日于村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承包合同使用权证。父母和我生活在一起一个户口。我是户主。2000年4月以前父母相继过世。 2008年国家征地发放土地款有我领取张榜公告。我哥闻讯向我索要。有那些法律条款可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谢
有-位朋友的母亲于2011年1冃5曰去逝,征地协议是2010年12月10曰签的,土地款是2011年l月7曰到组内的,可群众以款到位人已去逝为由,拒绝分给土地款,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有什么法律依据?谢谢!
1993年我家落户到原密山市新村乡东华村(现为裴德镇中兴村),家里五口人,当时村里给分了10亩口粮田。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时又分得土地34亩责任田(承包土地责任证都已发了)。同年春季耕种前,说要给我们调换地块,我们没同意,到种地时说土地不给我们了,我们找到乡里,乡里说回村里解决,村里又说落户时没交钱,所以不
我们小组讨论30按人,70按户进行分配,小组总人口85人,3人的一户,7人有二户。这样分配合法吗?违反了什么法。小组认为每个人全额享受土地补偿款,歪理上人气愤。电话13067869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