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诸城市人民医院李焕军,现看48周岁,原籍昌城埠头人,原泌尿科外二副主任,潍坊医学院毕业,自1997年到2001年12月27日晚以盈利为目的、以做肾移植为借口,共哄骗了20名尿症患者,最后一名密州街道办新农村王玉美做手术时自己走上手术台身体状况可见一般,就在这种情况下,移植30天后死亡。经过我们内外地做了周密的调查确认,原来李焕军自始至终哄骗了我们,术前只配了ABO血型,但他百般抵赖,02年正月12后原始病案隐藏,伪造了一整份病案。(1)(2)(3)个铁证充分说明他杀人的罪证,两级鉴定狼狈为奸,用假病案欺骗了我们,使我们有口难言。 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五十六个兄弟姐妹一定能为这位五十周岁的冤魂姐妹讨个公道。 谢谢! 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街道办新农村 臧家忠 联系电话:0536-6050307
一夜,下着雨。不太大。大约21:05分。甲某到乙某家门口。甲喊乙出来,乙某出来开门,看到是甲某。两人相 斥几秒。甲某手持大刀,砍向乙某。乙某被砍伤,砍在脸颊上,出来涌泉似的血。乙某受伤,后退几步倒在家里 。甲某逃掉。事后半月乙某在医院苏醒,许多人问他是谁做的。乙某说是丙某(本人)做的,后来甲某家人带
男子持刀杀妻子,女儿知道后回家就险,结果被砍一刀,从嘴唇道耳根,缝了几十针,请问:如果该男子从精神病院治疗好了以后,妻子可不可以无条件与其解散婚姻关系?
司法不公是腐败的一种形式,他会伤害到党在民众中的威望。 司法必须公正,他不仅代表地方某个法院的态度,更体现国家法律的尊严。公正办安,会使百姓与党和政府更贴心,办不好案件,则直接损害党的形象;一个案件办的是否公正,体现了法官个人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道德水准。 一个正确的审判结果会有很好的示范
地震造成的孤儿,地震后由其亲属承担了监护权,他杀了一个人,但他有精神病《从小就有》所以送进了精神病院,但他快满18 岁了,作为监护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多大的法律责任?如果死者家属提出民事赔偿,作为监护人是否需要承担???
我一个朋友A和他一个朋友B.一天夜里3点喝醉酒(这2个人已经喝了很多酒.醉的一塌糊涂.完全失去理智).便在街边跟人惹事.当时已经大半夜.街边没有行人.后来他们看到路上走来了一位下夜班的行人C.便上前拉住C.C一甩手.把A甩倒在地.B上前继续抱住C.三人便进行了一阵厮打.C身上被挨了拳头几下.A也被甩倒在地几次.B在旁边基本处于比